李昱刚侧面跟白小菊了解了一下表弟的情况,得知今年这茬儿冬麦下来白小菊联系了他,他本来应承了,但后来没来,也不知道又上哪儿发财去了。
夏新亮学过犯罪心理学,他不说话,就在一旁仔细观察人的表情,从中也能揣摩到不少东西。
李昱刚闲聊似的问:“是每茬儿都来帮着收吗?”
白小菊说:“基本是,我男人没了以后,就靠他给我帮忙呢。”
李昱刚不经意地再问:“小茹出了这么大事儿,找他拿主意了吗?”
白小菊有些激动:“可不咋的,我也没别人商量啊。这兔崽子也是心硬,叫打了去,说小姑娘家家挺着肚子败坏门风,这是野种儿,不能留。”
接着她垂下眼睑又道:“小同志啊,你可能觉得我这当妈的不负责,可是你说,我也是女的,我也当过黄花大闺女,这野种不能留我不知道吗?可现在她五个月了,这丫头就是榆木疙瘩,她但凡早告诉我,我就偷偷带她去做了。现在五个月,只能引产。引产搞不好会死人的哦。我男人没了,这闺女再傻再捏也是我亲闺女,我怕她死在手术台上啊。我不能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不能她爷俩儿地下团聚就剩我一人儿啊!我硬是愿意她生,生下来我养,我不怕人指戳,我不能让我闺女把命搭进去。说到底,这都是我的错,我光顾着给她挣钱了,我天天为了生计奔忙,却忽略了她,这孩子内向,不爱说不爱闹,我就没那么注意着她。”
李昱刚和白小菊在外头聊着,夏新亮上小茹屋里去了。他没法指责白小菊这个母亲,他懂得她的心情,也明白她的决定,无论他赞同与否,她才是小茹的监护人,她有这个权利。但他想,他至少要揪出这个戕害小茹的凶手。他能做的只有这么些。毕竟,他只是个警察,负责查案;毕竟,谁的日子谁来过,别人替代不了。
夏新亮跟小茹谈心,她说错都在自己。夏新亮学心理学的,他懂得这种心理状态,就是负罪感。女性遭遇强暴,首先会反思自己是不是穿着暴露了、举止轻浮了,为什么被侵害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别人做到了什么而她没做到。如果是熟人强暴,这个自责级别还会上升,她们会控制不住地想,我做了什么,为什么原本好好的朋友会强暴我,为什么我敬重的长辈会对我做这种事,我做了什么。她们谴责禽兽在后,谴责自己在先。
夏新亮越听越难过:“我说姑娘,醒醒吧,那不要脸的罪犯还没服法,你怎么倒自责起来了!我说你别把我当警察,你就当我是你一个哥哥。哥哥告诉你,你这样的姑娘不在少数,好多被熟人强暴的女孩甚至意识不到自己被侵犯。错不在你,你凭什么怀疑自己,你可是受害者!这事儿你也许没法儿跟你妈妈倾诉,但你可以跟我倾诉。”
小茹说:“我是没法跟我妈妈说什么,我妈妈太不容易了,一个人要下地干活,撑起这个家还要照顾我,我不能再给她添堵了。”
出乎意料的是,夏新亮一直没问小姑娘是谁强奸了她,他说他觉得比起抓获受害人,帮助小茹先跟她自己和解更重要。也只有让小茹跟她自己和解了,她才可能大方地告诉夏新亮侵害她的王八蛋是谁!
不得不说,夏新亮的细腻心思在这个案子派上了大用场。小茹跟他深谈过后,敞开了心扉,把什么都说了。
畜生就是白小菊那个表弟。他奸淫小茹也不是就这么一回,是惯常的。只是以前小茹年纪小,还没来月事,因为习惯成自然,他没有做预防措施,这才导致小茹怀孕。
白小菊知道事情真相之后,当着警察的面儿把这畜生的脑袋打开了瓢,没人制止。这事我想了很久,救人于危困的,可不仅仅是君子啊。这个表弟有事没事来帮忙给白小菊操持,真应了那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单身母女的生活本来就够艰难,但盲目地抓救命稻草,反而导致了更大的悲剧。
孩子还是要生下来,却也因祸得福,这回真算个证据确凿。据我所知,俩徒弟给这对母女留了钱,我没说他们,说也没用,我还不是跟他们一个脾性?只是慢慢地,生活迟早得教会他们,要正视自己能力有限。
回去的路上,还是我开车,俩徒弟则对这起案子展开了一番相当激烈的讨论。
李昱刚和白小菊聊了不少,主要是站在单身母亲有多不容易的角度阐述问题。夏新亮则是站在小茹的立场说话,认为这孩子太遭罪了。
但其实他俩都没说到正题上。
我当刑警的习惯,是在案子结束之后,分析一下这一地狼藉,看看这案子到底有多少受害人,有时候犯罪嫌疑人其实也是受害人之一。
就拿这起强奸案来说吧,白小菊一个人好不容易把小茹拉扯大了,结果忙于生计,连自家姑娘让人糟蹋了都不知道,她算是十足的受害人。
小茹缺少父爱,生活艰苦,还摊上一个畜生亲戚,结果吃了大亏,小小年纪就怀上了孩子。
白小菊的那个表弟,的确是个强奸犯,但事发之后,他的一生也算是毁了。只不过他这个受害人,是拜他自己所赐。
最关键的一点,是小茹肚子里的孩子。因为没钱做引产,这个孩子迟早会生下来。这个孩子有一个13岁的妈,没有爸,家境又贫穷至此。他或者她长大了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也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毁掉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
我发自内心地同情这个尚未出生的孩子,但我也觉得他是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又会伤害更多的人。
有句古话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可这里所说的报应,有时是冥冥中注定的。犯罪其实是一颗恶果,可它同时也是种子,一旦埋下,就会无穷无尽地再结出恶果。
这想什么来什么,第二天我就遇到了一次定时炸弹的“爆炸。”
安贞死了个老民警。
事发地点是个便民早市,你说它固定吧,每天都出来;你说它流动吧,摊位不固定。一般大型社区周边,总会有这么个早市。群众有需求。买买菜买买日用杂货,方便得很。这下儿死了人,我估计离取缔就不远了。本来就清退低端人口呢。
人是给两刀捅死的,我到的时候法医已经给拉走了。一刀扎在心上一刀扎在肺上,人当时就死了。地上的血迹呈延伸状,泼洒滴落痕迹皆有。分别属于受害人和凶手。凶手是个什么人呢?小偷。被害者是个什么人呢?警察。
遇害的民警老马,月底就退休了。干了一辈子的片儿警,这片地区他驻扎了小30年,跟当地群众都十分熟悉。今天早上,他骑车去早市像往常一样买早点,发现有人偷钱包,他就上去抓,不承想歹徒当下掏出刀就把他捅了。老马一倒下,周围群众急了,一伙人上去打这个小偷,把小偷给打得头破血流,奋力逃跑的时候鞋都跑掉了。
我一想,是这么回事儿,现场取证员采集证据的时候,是有只鞋,浅口乐福鞋,两边的麻底儿都磨得起毛了。
小偷逃走的当下好几个群众去追,没追上追丢了,因为小偷大约二十四五的年纪,追他的群众最年轻的都比我岁数大,早市嘛,年轻人基本不去。
我们进所里的时候,回来俩年轻小同志,垂头丧气的,他俩是按照群众提供的线索去追人的,顺着方向找着血迹走,最后线索断了,在离这儿三站地外的一座公交站,是血迹最后出现的地方。
派出所里全是人,好么些大爷大妈,还有摊档主,全体排着队做笔录。地上净是菜篮子、环保袋,包括活鸡活鸭。他们三五成群地聊天儿,我听了一耳朵,有个大妈说:豁出去今儿中午不做饭了,死等,得帮老马提供线索,不能让那小王八蛋跑了!
足可见民警老马在群众中的威望。
夏新亮跟我做着汇报,“被偷的是齐大妈,跟老马住同一个小区,家里老头儿去年脑淤血,恢复得还行,但腿脚还是不利索,日常买菜什么的就齐大妈来。今天早上她上早市也是买菜,老马摁住那小偷手的时候,他手里正拿着齐大妈的钱包。”
我点头听着。
“你猜那钱包里有多少钱?”
我看着小夏,听他继续说:
“四十七块六毛。就为了这点儿钱,把老马给捅死了。”
我叹了口气,这保准是随机作案,“现场血样采集完跟数据库比对比对,看看他以前有没有前科。另外往医院发协查,根据现场群众提供的伤情,瞧瞧有没有人上医院看病。都给打开瓢了,这他没法自行处理。然后咱们再看。对了,画像师也安排一下,看看能不能综合大家的口供弄出一个大概样子……公交站咱们也去一趟吧,我刚来时候听见所里俩年轻同志说,血迹最后是跟那附近消失的。”
“血里呼啦坐公交?”李昱刚看着我问。
“我是说,去那地儿看看。”我也是无奈,“血里呼啦坐公交不着调,血里呼啦打车更没人拉。叫车他也没那工夫儿等。”
“那走吧。还等啥啊?”
等你!要了亲命了。
公交车站附近有百货公司,有办公大楼,居民区也有。但基于小警察们勘探现场说血迹就断在这儿,我认真想了想,他八成是骑自行车走了,可以走背人的小路,极方便逃亡。
我给李昱刚找了事儿,公交车站不远处就有探头,我让他注意骑车的,特征是顶着个血里呼啦的脑袋,或者包成粽子样的脑袋,简而言之,离奇、不符合常态的脑袋。他说师父您真能给我找事儿,我不是看那一个探头的事儿,四面八方他都有可能去,我全得看。我说你看吧,多看点儿,人家背着探头也不一定,毕竟是骑车走的,啥地儿都能走。
我跟夏新亮也没闲着,跟派出所的同志们一起四处摸排。这案子必须快办,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牺牲了一个同志,更因为歹徒穷凶极恶。一般来说,小偷作案群体行动居多,这也是不好抓捕的原因之一。前头一个偷了,马上转移,跟接力棒似的,非当场擒获很少可以人赃并获。
而且一旦偷窃行为被发现,受害者单一,但行凶者众,很容易演变成流血事件。好么些见义勇为的好群众死在小偷刀下,正是因为不清楚他们习惯团伙作案。但这起案件显然不是如此,偷东西的小偷被老马当众擒获,动手杀人的也是这个人而非他人,据群众反映,他是毫不迟疑跟老马动手的,这不像是有同伙的。但保险起见,我们还得调查。
这两天,附近的小偷团伙儿我们基本走遍了,由于有片儿警帮助,找到他们问询情况易如反掌。长期在这片儿活动的盗窃团伙儿有仨,一伙儿是以盗窃电瓶车、摩托车为主业的河南帮,一伙儿是以人流涌动的公交站为目标的新疆帮,另一伙儿是以早市商户、餐馆儿那帮进货人为首要对象的山东帮。他们均表示老马被杀这事儿不是自己团伙里的人干的。
其中,山东帮最为恼火,说近期是有流贼在早市动手,专偷老头老太太贼不上道儿,他们是想出面肃清局面的,结果还没动手,老马就出事儿了。对,小偷也是划地盘儿的,你不是人这儿的小兄弟,你来偷自有人管你。山东帮也给我们提供了几张照片,是他们暗中监控的、在早市上干黑活儿的。
我们马上跟目击证人取得联系,大家基本确认了其中一人。瘦高个儿,麻脸,二十啷当岁。
李昱刚的监控在安立路上有了结果,一个小伙子骑车赶路,头上顶着件儿夹克。看体形,跟群众描述的别无二致。
距老马遇害已经过了四天,全市范围的医院没人向我们反映有可疑头外伤挂急诊的。夏新亮说,会不会嫌疑人就没上医院,一是不敢马上就诊,二是很可能选择私人诊所之类。对啊,安立路的话,离现场不算近,但也不是骑车不能到的地儿,会不会在立水桥地区,那边儿外来人口多。
我一想,没错,那边儿紧邻天通苑,又有很多新楼盘对外出租地下室,许多外地务工人员在那边儿租住。小诊所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也真是多。以前那地儿就农村嘛,盛产小诊所。
我们奔立水桥去了。走了两家诊所,没什么收获。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人还饥肠辘辘。夏新亮说咱麦当劳吃口东西吧,饿疯了。我说成,先吃口东西。
我俩进麦当劳每人点了个套餐,夏新亮狼吞虎咽,小伙子年轻也能吃,三口两口把汉堡塞下去,起来又要去点餐,问我还要不要,我摇头拒绝了。
“我饿惨了。昨晚加班写小茹的结案报告,就没吃饭,夜里叫了份宵夜,一直撑到现在。人都饿糊涂了。”夏新亮的屁股挨上凳子的同时,一只汉堡已经被他从包装纸里扒出来了。
“该吃就得吃,不行上个闹表,到点儿叫你自己。”我喝着咖啡说。
“快算了吧。就这李昱刚还天天说我事儿呢,我再给吃饭上个闹表,鬼知道他又得准备什么说辞挤对我。”
“你不仅自己吃,还得叫他一起吃。还有睡觉,李昱刚就跟和睡觉有仇儿似的,没事儿也跟宿舍熬夜。你们俩这是年轻,现在不注意,老了落一身病就老实了。”
不是我吓唬小徒弟,有一个我颇为敬重的老同志,前年他办案途中人咕咚就折过去了,拉医院一查,胃出血。他那胃早些年就坏了,两大块溃疡。他媳妇恨不能给他勒死。讲话:你就作,作死了算。老不吃饭你也得有体力追坏人啊!
我们倒真有体力追坏人,但我们真没时间按点儿吃饭。坏人不给你吃饭时间。
说真的,这些常年搞刑侦工作的,身体没几个好的,全都这儿那儿地闹毛病。原因无非俩,头一个就是熬夜,净是给你搞限时破案的,你顶着压力,三天两头不睡觉是常事儿,身体上能不透支?第二个就是挨饿,一天三顿饭,能捞上正经吃一顿就阿弥陀佛,经常吃不上正经饭,一周两周很正常,有时候一个多月吃不上正经饭。
再加上出任务很可能受伤,摔伤扭伤、枪伤刀伤,一到阴雨天搁队上总有人结伴为旧伤哀嚎。再一个心理压力之大不可估量,尽管你死人见多了,思想麻痹了,不代表精神上就能习惯。你表面说没事,其实心里想法很多。有时候杀人现场出多了,一闭眼,这是脑袋,这是心脏,这是肠子,不是没有梦到过,都梦到过。花式死法大游行。
“咱们好多老同志都病恹恹的。”夏新亮看着我说,“就拿您来说,让您戒烟就不听,咳嗽起来简直气动山河。”
这话没毛病。我是慢性咽炎,夏天还容易闹气管炎,整宿整宿喘得跟牛似的,肺都恨不能拉出来透透气。但没办法,人没不困的,尤其干刑侦还是体力活儿,困起来跟王八蛋似的,不抽烟能行?喝咖啡胃更别要了。
“咳嗽算啥啊,这都不足一提。”我一脸不屑,“老蔡他们那边儿的李文清,李文清你知道吧?”
“知道。”
“我们在审一个案子的时候,就头些年,四川长途客车抢劫的案子。我们当时抓了有30多人,就我和李哥在派出所审讯。我们问了有三四天了,你也知道咱有时候一问案子没完没了的,问到第四天,案子还没有进展。我跟李哥躺在一张床上,他面色蜡黄,纯黄,平时熬夜铁青的脸蜡黄。我说李哥不对啊,你脸上怎么这么黄?他说我有点儿饿,我说你吃点儿东西去,赶紧吃点儿东西去,他说没的可吃。也是,大半夜了,我们没有地方搞吃的,只能在派出所搞案子。就睡吧,熬到早上食堂解决吧。早起去食堂,李哥吃了两口葱油饼就开始吐,狂吐不止。我说这不对头,你快上医院看看吧。他说没事儿,然后又搞了一会儿案子,他实在不行了,上医院,一看,是肝炎,就落下一个终身肝病。”
“这……”夏新亮皱眉。
“要说谁搞案子最废寝忘食,我师父是最佳代表。”我说,“隗哥腰间盘突出,做完手术之后,扶着腰走不动了,趴在床上也得听案子、写案子。当然,他这属于反面教材,刚跟你说李文清的事儿也是反面教材,你得吸取教训,千万别步他们的后尘。”
我这个祝愿是真心的,可另一方面,我又十分清楚,它是真心达不成的。我们一辈又一辈刑侦人就是这么走过来的,隗哥早就没了健康,我算是这条路走了一半,还算可以,夏新亮和李昱刚这俩才刚开始,好好保养总没坏处。现实情况它就是这样,所有搞案子的人,多多少少都有问题,你身体未老先衰,思想上、体质上,它是个综合的折磨。干刑警这行,隗哥起先就跟我说过,咱们啊,得全面发展,体力要好,心理承受能力要强,物质上还要经得住打击。
你扛不住你就会倒下。你一无所有,除了那些所谓的荣誉,那些屁用没有的二等功、三等功。那你能否坚持,起头儿上就先想清楚。但我不能这么跟我徒弟说,现如今人多不好招啊,我只能蒙蔽着他们,并“伪善”地提醒他们注意身体健康。你上来就告诉孩子们,干刑警寿命短,短命就是因为熬的,你们的前辈没有几个熬过70岁身体还棒棒的,不是胃病就是高血压,还有丢胳膊少腿的、壮烈拿到一等功的,那还有谁干刑警啊?
一声悲叹。
“哎哟刘哥,您这口气叹的。”
“咱上辈子可能摧毁了银河系,要不怎么这辈子干刑警呢。”
扑哧,夏新亮乐了:“您可太烦了!我知道啦,注意身体,注意身体,注意身体!我现在就设备忘录!”
走访到第四家诊所,线索上来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跟我们确认,说有个人跟我们拿的相片上体貌特征一致,描述的受伤部位也一模一样。这个人被打伤了,来这儿看病就是上午的事儿。嘿,这话就像颗炸弹在我心上爆炸了,敢情我们跟这个嫌疑人完美地擦身而过了!我们问医生,他什么时候再来换药,医生说约的一周之后。这玩意儿谁能等得了啊?
人已经又消失在茫茫人海了,好在他来看病时候,头上拙略地自己缠着纱布,化验的时候他把纱布扔在垃圾桶里了,我们把垃圾桶里的血纱布带走了,交给犯罪现场调查的同事,等他们提取,跟现场取得的血液比对。结果加急出来了,就是同一人。
那我们必须不等这一个星期了,就在附近布控,只要发现他就抓。他能在安立路上骑车,会选择立水桥这么家不起眼儿的小诊所,很大可能性就是这里正是他的安全区,他就居住在这儿。既然住这儿,总会出门。三天后,我们在一个早点摊上,直接把他给摁了。脑袋包成粽子的他,那是相当鹤立鸡群。
周晓晨,内蒙古人,来京时间不足半年,先前在各地辗转,都没能谋得什么好的务工机会,倒是学了点儿小偷小摸的技巧,人家到北京来闯事业,他来北京就是想摸点儿钱花。他把老马扎死正是因为老马当时穿着警服,他怕蹲监狱。我都不知道说啥好了,小偷小摸跟杀人哪个事儿大?冲动是魔鬼这事儿没错,每年我们破获的案件里激情犯罪都占相当大的比重。人一慌乱,就容易激动,一激动,肾上腺素就分泌旺盛,相应的,必将大祸临头。
人抓到了,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们也算是对受害人老马和老马的家属有了个交代。我见到老马的媳妇了,说了不少安慰的话,老太太自始至终一语不发,眉宇间盘旋着一种全然出世的淡定。我后来听管片儿的民警说,老太太井井有条地操办老马的身后事,她对此就总结过一句话:我就知道得有这么一天,可想着他说话就退休了,结果到了没躲过去。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这话听完,我唏嘘不已。倒不是说老太太有预言能力,而是我们干刑警这行,确实成天跟不好的人、事打交道,伤害、死亡都是家常便饭,就像个走钢索的人,一脚踏空便粉身碎骨。但你还得不停地走,不停地磨炼技巧,却并不能防备死亡。
以前我常常想,一个人怎么死,才担得起伟大,是不是它应该成为人生最耀眼的时刻?似乎,死和壮烈,必须连接在一起,只有死得伟大,才能留给后世一个壮烈。老马给评了个一等功,他没有死于大案要案,他抓了个小偷,小偷偷了个钱包,钱包里仅有四十七块六。
他干了一辈子的警察,这奖章受之无愧但多少有点儿尴尬,尤其,对于他的家人来说,一个冷冰冰的奖章和一个活生生的人,显然后者才有意义。所以我想,死是没有意义的,生才有,无论你死得如何壮烈,都不会死得其所,活着,再平凡再无奈,也是闪耀的。努力活下去,是我们每个人首要的任务。撒手人寰,总归是自私而又冷淡的。
罪案终结,我提笔写结案报告时,心里满是说不出的滋味。审讯的时候,得知周晓晨算是个无父无母的,从小吃百家饭长大,好不容易把自己拉扯大之后就来了北京,听说这里好赚钱。老马算是被这颗“定时炸弹”炸死的,可这样的炸弹在社会上还有很多,谁也说不准下一个受害人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