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成婚三载,我才彻底看清了沈文岑的狼子野心。
只因他入了公主的眼,一朝成了探花郎。
他将我乱棍打死,抛尸荒野,任野狗分食。
轻飘飘地留下一句心安理得的自辩:
“臭名远扬的杀猪娘,怎配得上我这探花郎,莫要怪我做了负心郎!”
我自愿永世不如轮回,求得一个报仇的机会。
沈文岑,我要你下地狱。
......
身为世家贵女,我在沈文岑最落魄时下嫁给他。
甚至不惜为他断绝父女关系,为他抛弃金玉锦绣,洗手作羹汤。
更为供他安心读书考取功名,我甘愿放低身段去做了一个杀猪娘。
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沈文岑从身后拥着我呢喃:“浮梦,等我高中之时,我一定十里红妆,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地迎你进门。”
“到那时我亲自登门向岳父岳母赔罪,让他们知晓我沈文岑不是一个庸才!”
因着他这一句话,我杀猪杀得更卖力了。
手起刀落,骨肉分离,成了远近闻名的杀猪西施。
可成婚三年,我却死在了冬至那日。
漏风的茅草屋内,沈文岑阴沉着脸对我棍棒相加。
我无助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分毫,身下流出了好大一摊血迹。
他颤抖着手,拿起桌上的那一把杀猪刀,亲手划开了我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