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稳了稳心神,冲他喊:[陆行之,你明天必须送沈芙走!]
陆行之白了我一眼,[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你为什么这么容不下她?周芸,没想到你心肠如此歹毒,太让我失望了!]
说完,扔下我一个人回了屋。
我气极反笑。
既然一大一小两个男人都上赶着讨好沈芙。
那我还顾及什么情分。
毕竟。
装了这么多年的贤妻良母,早已厌倦了。
我名下有个酒楼,是我当初用私房钱盘下来的。
我捡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收拾了几大箱,在陆行之吹胡子瞪眼的狂怒中搬了出去。
然后满城张贴告示,千味楼的老板请客,免费请吃请喝,还请了最好的说书先生给大家表演三天。
说书内容当然是我提供的,陈世美为了别的女人抛弃发妻,狗儿子狼心狗肺不认亲娘。
最后贱女人鸠占鹊巢,原配不堪受辱离家。
市井之人最爱桃色绯闻,况且主角还是远近闻名的才子陆行之。
一时间陆行之和沈芙的故事传的满城风雨,昔日的深情才子被骂得狗血淋头。
更有人忍不住去陆家堵了沈芙,给她泼马尿,扔臭鸡蛋,还让她当街下跪。
几个教训沈芙的回来,我直接赏了每人二十两银子。
账房根叔脸上笑开了花。
[这才像咱们千味楼掌柜的做派,有仇不报非君子!那种贱女人就是得给点颜色瞧瞧!]
根叔是随我一起从老家出来的,最知我秉性。
拉着我抹起眼泪,[这么多年你为陆行之受尽委屈,任劳任怨,可他的良心都让狗吃了!真是不值当啊!]
我笑容笃定,[放心根叔,从前的周芸回来了!]
我原是眼里不容沙子的火爆脾气,为了陆行之砍去了恣意张扬的触角。
现在,我要让它们重新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