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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巴掌过去,趁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两只手指着她。[有眼无珠,我是你的上司!]

她立刻一个滑跪向我磕头。[青天大老爷饶命!]

我假装将枪收起来。[知道就好,拉出去打五十大板!]

周围的人都各自疯各自的,我突然抬起头,看到了那个刚才在我耳边念诗的抒情病人。

我抓住他的书,狠狠地往这边拽:[我说把她出去打50大板,你没听清吗?]

我踹了他一脚,他立刻被我吓得脸色苍白,拉着女神经病,去到院子里拿树枝,拍她的屁股。

不就是发疯吗,论神经我还没怕过谁!

我一拳一个神经病,成功成为了这神经病院里最大最恐怖的神经病。

不知道是不是傅墨辰走之前对这里的人要求特别照顾,别人每顿吃三粒药,我吃十粒药。

就算是没病,吃那么多药迟早也神经失常,傅墨辰恐怕就是想让我变成这样,记忆混乱就什么也说不出了。

每天好几个人轮流看着我吃药,感谢傅墨辰让我气的喉头肿大,根本咽不下任何东西。白天把药藏进喉咙里,晚上召集神经病大会。

精神病院内一共有99999999位病友,我一时间竟然联系不过来,还好我把我的血给了其他人喝。

他们再把自己的血给别人,一传十十上百,很快就和这99999999位兄弟达成了心有灵犀,只要我心中想着什么,他们就会察觉到。

把里面所有的病人都变成了我的小弟,所以即便我们不在同一个区域,也能靠心灵感应召开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