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2 / 2)

就应该吃下这个哑巴亏,不应该报警,更不应该起诉。

「我爸妈年过半百,事发到现在每天胆战心惊,不敢开门,不敢见人,每天都有人往我家送花圈,扔垃圾,你当时是怎么做的?」

我的眼眶发红,攥紧拳头。

「是他们自己要送的,又不是我指使的,我只是说了两句话,帖子都删掉了,你还让我怎么样。」

直到现在,她依旧觉得自己没错。

她觉得自己只是发了几篇小作文而已。

至于我,名誉尽毁,社会性死亡,被网暴到殃及家人,都不是她指使的。

而我起诉她,就是罪大恶极。

等法官开庭。

张律师就提交了林晓语所有发布在网上对我造谣和污蔑的相关证据。

林晓语反复强调,说她只是一时不忿,并且已经删掉了小作文,直播的时候也没有强调我,是网友自作多情想歪了。

法官综合事实证据,林晓语有主观捏造事实,引导舆论,煽动网民附言辱骂、人身攻击。

不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被告林某因情感纠葛,在网上编造谣言,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发布不实帖文,对周某本人及其家人,造成了侮辱诽谤。」

「林某在网上发布周某电话号码和证件照片,煽动网民向周某支付宝转账附言辱骂,对周某进行人身攻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法律规范,网暴“按键伤人”,涉及侵害他人人格权、侵犯个人隐私等,情节严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四个月。」

林晓语怎么也想不通,她只是说几句话,怎么就到了需要坐牢的地步。

当庭提起上诉。

一个月后,上级法院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林晓语从看守所转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