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宋千逸后,我对着旁边目瞪口呆的丫鬟招招手,示意她们过来。
看着她们看呆的呆傻模样,嗤笑道:“看清了吗?我玩你们主君跟玩狗一样,我断不会在这府中失宠。”
我轻抿口茶,甩出一个钱袋,里面是三十两白银。
我不心疼,谁让我有一个万贯家财的娘呢,我虽然是私生女,但家中从不少吃少穿,一应用度也远超城中官宦人家的嫡女,毕竟当官能有几个钱。
“识相的,便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我保你们衣食无忧,若不肯,那你便和郡主去回禀今日之事,反正我一身的狐媚本事,又得主君疼爱,她弄不死我,但你们猜她会不会怕你们学到我的真谛,来勾引主君?”
“我听说去年主君只看了一个丫鬟一眼,郡主便将她活活打死了,那场面可瘆人得很。”
两个丫鬟身形颤抖了一下,只思考了一瞬,便将头磕得框框响来以示忠心。
第二日沈妃便送来请帖邀叶明婵进宫赏菊,帖中还点名邀府内名角也一同赴宴,名角?这是在讽刺我不过是个戏子,连称妾也嫌脏。
叶明婵之父在一次宫闱狩猎时,舍身救了独身逐鹿的沈家独子,也就是宠妃沈氏的弟弟,硬生生的被潜伏在暗处的猎豹咬的体无全肤,死前曾吊着最后一口气将叶明婵托孤给沈家。
此等壮举,本应指婚给沈家独子,沈妃嫌叶明婵出身不够,又碍于恩情,便当即跪求皇帝封她为郡主,京城的好儿郎随便她选,除了沈家。
于是宋千逸便被一朝指婚给郡主,哪怕年少时有婚约,哪怕两人相知相许。
姐姐被玷污致死,脸上被人划烂,皮肉翻起,尸首粉身碎骨,却无人在意,三日后,所有人便忙着准备郡主大婚,无一人为我姐姐鸣冤,哪怕是父亲也不肯。
那日我跪在雨中苦苦哀求他去官府状告郡主,他却嫌我此举丢人,叫人将我丢了出去,连带着我姐姐为他绣的平安符。
他负手向前,冷的像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