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是你想吃我家绝户在先!年年来我家打秋风的是你,把我的照片上传到网上的是你,让你孙子和李国鹏聊天的是你,事后造我谣的是你。明明所有坏事都是你做的,你怎么好意思怪到我头上的?”

大表姑不听,坐在地上干嚎,和邻居们诉说我家如何丧尽天良。

我反手一个报警,拿出家里的监控视频交给叔叔,送了大表姑一个“七天拘留”。

表哥表嫂来到警局,先是抱怨大表姑爱惹是生非。

结果一转头看见惹到的是我,又责怪我小题大做。

两人轮番上阵,对我好一通指指点点:

“你一个姑娘家家一点都不安分,把矛头对着自己的亲戚你能捞到什么好?”

“你大表姑就算有什么错你还不能忍一忍了?你这个做小辈的未免太没有家教!”

“话说起来,要不是你我们家能变成这样鸡飞狗跳的?你应该给我们赔精神损失费!”

他俩越说越气,到最后达成了意见统一。

让我这个自始至终的受害人给他们赔钱。

“一口价,十万,这件事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