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温启明一直觉得,与众不同的,肯定就是等级高的。
这个观点真的没啥毛病,就是打死他都没想到,自家老板看起来是个正常人,结果居然干出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搞了半天,这写与众不同的骷髅,是把自己的武器给丢了!
要让其他人知道,或许还觉得挺搞笑的,谁会把自己武器给丢了,丢个橡皮丢只笔还差不多,丢武器是不是太扯了一点。
然而事实证明,真特么是丢了!
不对……是被人抢走了!
这一刻,温启明突然觉得自己的脑洞有点不够,怎么他就没想到这一点,还在想着和骷髅战斗什么的,结果老板脑洞贼清奇,不是常人能赶得上的。
正常人在见到这些骷髅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消灭,谁特么会想到抢手里大骨棒的?
不过想想也正常,一般武器这种东西,肯定是要找好的,也就是说,手里当做武器的大骨棒,肯定比骷髅身上的还要好!
温启明猛的拍了一下自己脑门,他咋就没想到这点呢?
有了目标,温启明也不恋战,照着唐辕的方法,抢了大骨棒转身就跑。
差别就在于,唐辕只是抢一根,而温启明一抢直接抢了一片,毕竟他等级还是比唐辕高上不少,对付这些骷髅,绰绰有余。
当温启明抱着一堆大骨棒出现在唐辕面前的时候,唐辕眼角隐隐有点抽搐。
“你是不是闲着没事干?”
“昂?”
温启明有点懵,“什么意思。”
“餐馆一天只用得到一根大骨棒,你拿这么多来干嘛?”
“呃……储备点食材也好啊……”
“只收集不做,是没有灵魂的。”
说着唐辕指了指药园方向,“收集食材,酒猴比你厉害多了,你觉得呢?”
温启明:……
他突然有种自己还不如猴子的感觉,这就让人很难受。
没办法,在外界虽然存在不少的魔境秘境,但想美食界这样,食材遍地的地方,温启明还真是第一次遇见。
出于本能,就想要收集更多的食材,就像他以前常做的那样。
毕竟魔境、秘境并不是专属的地方,能收集越多食材,肯定是越好。
然鹅他忘记了,美食界里,只有他们几个人……
好像,确实不需要储藏什么食材,反正需要什么,直接取就行了。
这里根本就是餐馆的后花园!
“你既然这么闲,那餐馆交给你几天,反正我菜单上的食物你都会做。”
“那你要去干嘛?”
“官雨欣说有个什么寿宴,叫我参加一下,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我也要去!”
“你去了餐馆怎么办?”
说得好有道理,温启明一下竟然无言以对。
所以自己跟着的这个老板,是黄世仁还是周扒皮?
不!
就是个狗贼!
自己出去玩当甩手掌柜,结果留他在餐馆做苦力!
不过腹诽归腹诽,温启明还是老老实实的留在了餐馆,毕竟他就是一个打工的,老板的话,还是不要反驳的好,这是作为一个好员工的第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