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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依然会是她的母亲。”

陆翡秋并不介意,她带着醉意,慢慢笑了,她用英文温柔地说:“Uhelaw,Iamalwaysherlover.”

——在法律上,我永远是她的情人。

“Ourrelationshipislikeathatotbeseveredbyanyone.”

她又靠近了沈墨卿,这样近,眼神缠绵而暧昧,手里的香槟泛着黄金一般的色泽,轻轻与她手中的红酒相碰——

“cheers,mycutie.”

……

陆翡秋走了,沈墨卿在原地沉默了很久,手机嗡得震动了。

【厌厌:「截图」】

截图是聊天记录↓

【厌厌:喜欢。】

【厌厌:想要。妈妈给我买。「星星眼」】

……

【厌厌:你看我就说她对我好吧。嘻嘻。「小兔高兴」】

沈墨卿:“。”

如果陆翡秋就是条两面三刀守株待兔的毒蛇。

那司徒厌就是个马上就要以百米冲刺的加速度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了。

那她呢?

沈墨卿想,她是什么?

她也不知道,但不管是什么,大概都已经原地气死了。

也许是河豚吧。

她就该生在水里,死在水里,这辈子不该爬起来,管岸上一只兔子的烂事。

*

第28章嫉妒

沈墨卿思索半晌,在vx上问司徒厌。

【ink:你真的觉得她对你很好吗。】

司徒厌看见这消息,愣了一下,说实话她是有些心虚的,但是她到底不愿意在沈墨卿眼前露怯。

【厌厌:那当然了。】

“卿卿。”

沈墨卿眉头紧蹙,胸口压着火气。

沈清妍却过来了,她和她碰了碰杯,温声问:“碰见谁了,这副表情。”

沈墨卿眉头舒展开,淡淡否认道:“……没碰见谁。”

沈清妍也没多想,随口提道:“我刚刚碰见司徒家的人了。那个叫陆翡秋的女人。”

沈清妍笑着,“她倒是有些意思。”

沈墨卿心不在焉地听着,半晌忽然问:“是明天回国吗。”

*

沈墨卿回国了,司徒厌特别高兴,跑过来接机,在机场跑上跑下,蹦蹦跳跳地帮她拿t?行李箱。

她今天穿了个米色的厚卫衣,帽子坠着长长的兔耳朵,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白皮肤红嘴唇,眼睛黑漆漆的,整个人都显得特别精神。

她一只手拉着她的箱子,一只手挽着她的胳膊问她:“国外好玩吗?”

沈墨卿本来想说“没什么好玩的。”,一直在跟着沈清妍参加各种商业宴会。

但看着司徒厌亮晶晶的眼睛,很微妙的,她忽然想起了在车窗外见到的几只小浣熊,在垃圾桶里觅食的小狐狸,树枝上爬行的小松鼠……

她看到的时候,并没有来及多注意,因为沈清妍在给她介绍商业晚宴上她要认识的合作方,和投资方。

可那座盘桓在灰色的城市里的,不经意的彩图,忽然就被司徒厌的眼睛轻轻点亮了。

司徒厌:“嗯?怎么不说话啊?”

沈墨卿顿了顿,说:“还可以。”

“哇,哪里好玩啊。”

司徒厌有点兴致勃勃,她从来没出国过,虽然爸爸出国——但是因为陆翡秋,她从来不关注他们在国外的生活。

“是不是所有人都在说英语?”

“是。”

“唐人街会有说中国话的吗?我小时候去过香港——那边的人大多都在说英语。”

司徒厌话多得停不下来。

沈清妍的公司在国外,沈墨卿偶尔也会出国,一年两三次。

她每次都是自己开车回来。

从机场到家,路边是车鸣声,喧嚣声,人来人往,到底有点说不出的漫长。

但也许这次有了人在耳边说话。又或者,有人在不停地问她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些不重要的,从来没有被纳入她思考范围内的问题,简简单单的,一些风土人情。

也许不回答也可以。

但这就像一个图画游戏。

司徒厌一问起来,那块灰色的,不曾被在意的地方,就被轻轻的点亮了。

她想说:“那有意思吗?”

所有的城市,在她眼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样子,高大而繁华的商业写字楼,在夜色中闪烁的霓虹灯,匆匆忙忙的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即便跨越半个地球,从陆家嘴到华尔街,人们为金钱所扰,本质上毫无不同。

但是看司徒厌的眼神,她又意识到,也许对司徒厌来说,那也许的确是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我也想出国玩。”司徒厌有点沮丧,“可是我英语一点也不好。”

沈墨卿:“可以学。”

“我不学。”司徒厌又凑过来,“以后出国,你给我当导游。”

沈墨卿:“……”

沈墨卿说,“你不能总想着靠别人。”

司徒厌:“你是别人吗?”

沈墨卿:“……”

司徒厌:“你怎么脸红啦!!”

一路的气氛本非常快乐,直到少女玩手机的时候,卫衣袖子下滑几寸,露出了那猩红色的鸽血石手链。

沈墨卿直视前方,开着车,唇角的弧度缓缓拉平了。

……

沈墨卿给司徒厌从国外给她带了好几个限量款的包包,虽然她话不多,但司徒厌还是非常高兴。

但她也敏感地发现了,她女朋友非常不喜欢她的新手链。

夜深了。

“摘掉。”沈墨卿言简意赅地说:“我不喜欢。”

司徒厌睁大眼:“可是这是我……咳,这是我妈送我的。”

沈墨卿冰冷地说:“难看。”

司徒厌嘟囔说:“也没那么难看吧……可贵了。”

她这么说着,还是把手链取下来放一边了,“算了,你不喜欢我就不戴了。”

沈墨卿的表情这才缓和下来,她说:“以后给你买更贵的。”

她摸摸司徒厌的头发,想起陆翡秋做的那些事情,终归蹙起眉,问:“你很喜欢你继母吗。”

司徒厌靠在她胸口,有点犯困了,她打了个哈欠,“也还好吧……”

其实不是多喜欢。

但这些家事,没必要叫沈墨卿知道。

翌日。

司徒厌去机场接沈墨卿的照片出现在了bbs。

底下一时间议论纷纷。

司徒厌也不藏着掖着,大方的在自己的朋友圈晒出来沈墨卿送她的包包,还有两个人比心的照片,大大方方的凑满了一个九宫格。

【厌厌:恋爱中~】

这下校园bbs都炸了。

【kk:我天!!司徒厌跟沈墨卿谈恋爱了??】

【卿乃日月:不是吧??啊??沈墨卿她怎么想的?卧槽?】

……

有人质疑,有人艳羡,总归在校园bbs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叫司徒厌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这边司徒厌在朋友圈公布自己恋爱,而沈墨卿这边,却约了陆翡秋,在一处很安静的餐厅私人包间。

沈墨卿也没有多言,直接摆出了她查出来的,陆翡秋转移司徒家资产的所有证据。

沈墨卿:“我不知道你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沈墨卿冰冷说:“但是,不要再继续了。”

陆翡秋看着桌面上的这些资料和证据,半晌,微微笑了。

沈墨卿眉头微蹙,因为她发现,陆翡秋看起来竟没有半分的慌张。

她靠着软垫,摆弄着自己的指甲,懒散说:“沈家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也难为你为厌厌做这些事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如果早一天查出来,也许境况会大不相同。”陆翡秋微微笑着,“但是现在,什么都晚了。”

接着,她脸上的笑容就慢慢消失了,她变得有些傲慢,冰冷,她说:“我已经把司徒恒所有的违法证据都提交了,审计局明天就会来调查。”

沈墨卿面色一变。

“怎么了?”陆翡秋笑着说,“想成为她的救世主呀。”

陆翡秋:“你来晚啦。”

“司徒恒还不知道,不过,他已经坐上回国的飞机了。”陆翡秋懒洋洋地说:“我骗他说,他在国内有个情人偷偷生下了他的孩子,是个男孩。”

陆翡秋咯咯笑了,“他立刻就坐飞机回来了。”

陆翡秋:“等他一下飞机……”

她啧啧两声,“就可以耀祖咯。”

沈墨卿:“你做这些,司徒厌知道吗。”

陆翡秋一顿,半晌说:“她没必要知道。”

沈墨卿冰冷地看着她。

“哦……你会告诉她是吧。哦……除此之外,你也可以用点手段,把司徒恒救下来,让他免于牢狱之灾。”

陆翡秋说:“当然,你可以这样做。”

“不过,我还是劝你考虑一下——毕竟,我呢,之所以能那么快的提交证据,也少不得你母亲的鼎力相助啊。”

“司徒恒挡了她的路。”陆翡秋说:“你也要挡她的路吗。”

……

离开餐厅的时候,沈墨卿接到了母亲的越洋电话。

“卿卿啊。”

“……我听说你最近跟司徒家的那个孩子走得很近?”

沈墨卿没说话。

“你跟那个小孩的事儿,妈妈不管,不过,司徒恒的事情,都是他罪有应得,有人吃他家的药,吃出了病,你最好不要插手。”

“还有你那个游戏公司的事——新的制作人找到了吗?你cpa也考过了……也该过来接手公司的事情了……”

*

司徒厌发了和沈墨卿恋爱的朋友圈,她的狐朋狗友李妮自然是第一个发来贺电——

她打来了视频电话。

沈墨卿不在家,司徒厌在客厅喜滋滋地和她聊天。

李妮:“诶,不过说起来,我记得你不是不喜欢沈墨卿吗?”

李妮:“我记得有一阵子你天天跟我吐槽她,说有多讨厌她,那回泳池晚宴,你一看见她就躲起来了,你们现在怎么谈上了?”

“谁让她喜欢我呀。”

司徒厌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都能毫无顾忌地翘起自己的短尾巴,“她有钱,长得也还行,追我我干嘛不答应,反正我不吃亏。”

“哦,那你喜欢她吗?”

沈墨卿站在门口,脚步忽然顿住了。

其实她在一路上都在思索如何告诉司徒厌,她即将面对的,家里的变故。

但无论她如何下坠。

沈墨卿都想接住她。

门没有关,有风声从客厅的窗吹来,凉凉的,吹来了司徒厌带点孩子气的嗓音。

“我当然不喜欢她啦。”

“我可讨厌她了,反正现在恩爱也秀过了,那群腿毛也看见她们姐姐跟我恋爱了——等过阵子我就把她甩掉,嘻嘻。”

*

第29章出走

司徒厌没意识到沈墨卿在后面,依旧快乐地滔滔不绝:“我跟你说,沈墨卿可龟毛了,她所有的东西都要摆得整整齐齐的,不能给她搞乱了,搞乱了就生气。”

沈墨卿慢慢进门,一边进t?门一边想,是啊,根据熵增原理,东西不动就会陷入混乱,保持整洁本来就是需要严格约束的逆向行为,司徒厌不仅不严格约束自己,还喜欢乱上加乱,这不值得生气吗。

“还有她每回回家一定会先把包挂在左边的那个架子上,然后再脱大衣,围巾要按照颜色不同规矩的放在围巾架上——”

沈墨卿停下自己放包的动作,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围巾架——

“哇她的围巾架还有手套还有什么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黑白灰,跟那个色系的调色盘一样……”

沈墨卿:“。”是啊,怎么了吗。按照不同颜色进行分类不是很正常的人类收纳行为吗。

她把淡灰色的围巾解下来,收好,接着要换拖鞋——

“哦还有换拖鞋,她一定先换左边的,换完之后,跟执行程序的机器人一样,基本每回回家都这个顺序,哇我说机器人也不能这么严丝合缝吧?”

准备先换左边拖鞋的沈墨卿:“。”

沈墨卿额头青筋一蹦,深吸了口气,站起了身。

“而且上面的就算了,毕竟人家的个人习惯咱也没什么好指摘的。”

李妮看着屏幕里的司徒厌以及她背后的沈墨卿,脸上渐渐爬上裂纹:“,,”那你别说啊!!!

但令李妮绝望的是,就像人们喜欢说“我说这话不是贬低你”然后再进行长篇大论的贬低一样,司徒厌也逃脱不了这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学定律,在她滔滔不绝地讲完【沈墨卿没什么好指摘的】点之后,开始锲而不舍地对沈墨卿进行如下的指摘了——

“她还喜欢管东管西的,虽然她不说,但她老摆脸色,就我妈给我那个手链吧,哦,对就是我手上戴着的这条,她看见就一脸不高兴,跟谁欠她钱似的。”

说到这,司徒厌撇撇嘴。然后又兴致勃勃地说:“你说她是不是缺爱啊。我猜她妈估计从来没给她买过生日礼物。我在小红书看到过分析,这种就叫童年缺爱,所以会嫉妒比她家庭幸福的小女孩,比如我——”

李妮看着童年缺爱的沈墨卿,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世界上最无助的人。

司徒厌说完还不满足,还要求李妮认同:“你说是吧。”

李妮视线无助地漂移着:“呃,我、我也不知道……”

李妮觉得自己也不能太不讲道义,她一边这样讲,一边疯狂用眼神示意司徒厌,眼角都快抽筋了,还是没能阻止司徒厌汪洋一样无法遏制的倾诉欲。

“哎呀反正其实虽然跟她恋爱,但我有时候会觉得我们俩真是性格不合,哪哪都不合,人生过成她那样到底还有什么意思——”

司徒厌讲话的时候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死活,但有时候也会。

比如她讲完了,又用她的专用兔子水杯喝了口水,她就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好友眼睛似乎出了些微妙的小问题。

她奇怪问:“你眼睛怎么了?”

李妮死心了,啪得把电话挂了。

于是突然黑掉的屏幕,就清晰的倒映出了身后人的绷着的脸。

司徒厌:“。”

司徒厌缓缓回头,就看见了沙发后的沈墨卿。

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羊绒薄大衣,黑发挽起来,单手插着兜,肘上挂着个设计简约的黑色菱格包,鞋也没换,干净的尖头白色皮鞋,就站在她身后,白皙的脸上神色冰冻——眼神太冷了,简直像淬了冰。

以至于司徒厌回头的时候错以为自己看见鬼了。

其实在畅所欲言地蛐蛐他人的时候一转头看到身后的本人,带来的精神冲击本质上跟撞鬼是不相上下的。

司徒厌手机吓掉了,摔在沙发上,也没顾及,干巴巴地打招呼:“嗨。”

下一秒,司徒厌一骨碌从沙发上爬起来,并试图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冲刺到门口:“哎哟对了,刚刚我朋友跟我打电话,她眼睛好像出毛病了,我得打车去看看她,我还得帮她预约眼科医院——”

沈墨卿:“站住。”

司徒厌邦得一声站直了:“。”

沈墨卿靠在沙发上,手肘的包第一次没放到一旁的架子上,只放到了一边,她抱着肩,淡淡问:“这么晚了,上哪预约眼科医院啊。”

司徒厌僵硬地看着门口的地毯:“呃,有急诊吧。我上回被狗咬不是有来着。”

沈墨卿幽幽笑了,三分嘲讽:“你记得还挺清楚。”

一挨夸,司徒厌尾巴立刻不分场合的翘起来了,她得意地回头:“那当然了,我什么不记——”

她对着沈墨卿唇角微笑,缓缓的把尾巴和音调一起耷拉下去:“……得。”

“真是难得的好记性。让人羡慕。”

沈墨卿慢慢说:“我就不一样了,我比较健忘。”

司徒厌眼神乱飘,就是不敢直视沈墨卿:“健忘好,健忘好啊……”

沈墨卿黑漆漆地眼睛盯着她,“我记得的事情很少,但每一件都很重要。”

“是,是……”司徒厌小声说:“我特别爱胡说八道,全都是废话,不用你每一句都记得……”

她补充一句:“呃,我是说,最好都忘了。”

“是这样。”沈墨卿点点头,她慢条斯理地把包包放到沙发上,即便是在做这样【不合程序】地动作,依然显得松弛而优雅,“比如,我可以忘了很多事,偏偏就记得你说——”

“你不喜欢我。”沈墨卿一字一句,吐字清晰,“要和我分手。”

司徒厌干巴巴地说:“……啊?我这么说了吗,哈哈,我没有吧,有吗。”

沈墨卿平静地看着她。

司徒厌:“我、我都是瞎说的。我没有这样想。”

“哦。”沈墨卿点点头:“你是说,你没有这样想过——没有不喜欢我,也没有讨厌我,更没有‘反正秀完恩爱了,过阵子就把我甩掉’这种想法,我刚刚听到的一切全然毫无根据,都是空穴来风。”

沈墨卿微笑着:“是这样吗。”

司徒厌:“。”

“往好处想。”司徒厌镇定地说:“也许事实的确如此呢。”

沈墨卿脸上的微笑消失了。

司徒厌终归编不下去了,她也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这种情况,虽然她过去常常犯见,但这种越轨行为往往出现在互联网上,毕竟无论怎样口出狂言,只要及时消耗跑路,对方也不能顺着网线爬过来要她付出惨痛的代价。

沈墨卿面无表情看着她:“为什么讨厌我。”

能在李妮面前对沈墨卿各种缺点侃侃而谈的司徒厌忽然就张不开嘴了。毕竟众所周知,背后蛐蛐他人很简单,当面蛐蛐就需要些微的勇气。

“因为我的个人习惯像机器人?”沈墨卿说:“虽然你的个人习惯非常的随意,毛巾乱放,厨具用完从来不放回原处,洗完澡不吹干头发,喜欢湿哒哒的出来弄湿地面,你的各种玩偶和包包也总是像游戏里刷新的npc一样随机出现在客厅、厨房、卫生间、健身房、泳池角落,但我没有因为上述任何一件令我不快的事指责过你,管教过你。”

顿了顿,沈墨卿又补充:“并且给你取外号,嘲笑你的生活习惯像个充满bug的机器人,或者什么其他的东西。”

被从头到脚指责了一遍的司徒厌:“。”

“并且。”

“我没有因为你的个人习惯讨厌你,你为什么要因此讨厌我?”沈墨卿好像难以理解:“这公平吗。”

是啊谈恋爱本来就不公平啊。要公平为什么不去弹棉花。

司徒厌在心里偷偷蛐蛐了一下。

但她嘴上很老实:“好像是挺不公平的……”

沈墨卿点点头,“很好,那么接下来,我爱管你?——我管你什么了?”

“我记得我没有管你。”沈墨卿说:“从法律上而言,你毫无证据,在进行一场诬告。”

司徒厌突兀地讲起了冷笑话:“那我是不是应该被判刑。”

沈墨卿冰冷地看了她一眼。

司徒厌立刻低下头,并且腹诽想。

骗子,说好健忘的,一条都没忘。

但她认错态度很好,低着头,唯唯诺诺地但死性不改地说:“是吗。是我一做你不想我做的事情,你就摆脸色。”

沈墨卿:“你想做什么我没让你做?”

司徒厌试图抗辩:“哦就那天那个厕所马桶堵了……”

沈墨卿冷静t?地,用征询意见地口吻问:“你洗完澡然后去刷马桶,晚上再跟我睡觉,我不可以生气吗。”

司徒厌:“。”

司徒厌:“没有啊,我可以再去洗澡呀——”

沈墨卿:“然后再头发湿哒哒的进我的房间。让我帮你吹头发。”

司徒厌:“你是我对象,你不可以给我吹头发吗?”

沈墨卿一时语塞:“。”

逻辑缜密,无法反驳。

司徒厌一见有破绽,汪得一声哭了:“你对我一点耐心都没有!你整天就知道对我摆一张臭脸!刚从洛杉矶回来的时候也是爱答不理的!根本不讲话!一直都是我在讲话!!”

“再说我放点儿玩偶怎么了!伤天了还是害理了!你早就对我有意见了吧!你对我有意见你还不讲你憋着!”

司徒厌开始将心比心:“你肯定也偷偷跟别人讲,讲我这不好那不好,只是没被我抓到!好啦,现在你抓到我了,你占理!你生气吧!反正怎么讲都是你对,我就是个玩弄他人感情,无情无义的渣女,在古代要被五马分尸再浸猪笼,反正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难道不是吗。

“不是。”

槽点太多一时间沈墨卿竟不知从哪反驳,下意识:“这不是你的错吗。”

“对!!对,是我的问题,都是我的错!千错万错全是我的错!我的问题!你满意了吧!”

司徒厌把一边的乌龟玩偶抄起来重重扔沈墨卿身上:“这对象你爱跟谁谈跟谁谈!”

沈墨卿精准接住玩偶:“你不要……”无理取闹。

司徒厌:“我就要!

“一点点小小的问题你都要这样拿出来反反复复讲!”

“这恋爱谁爱谈谁谈!”司徒厌:“反正我再也不跟你好了!!”

沈墨卿看着司徒厌气势汹汹地离家出走了,砰得把门摔上,结果摸空了,甩了下胳膊,门没关上。

司徒厌:“。”

司徒厌重重哼了一声,假装自己忘记自己要给沈墨卿一个闭门羹了,继续气势汹汹地往外走。

但走了一会儿司徒厌发现自己忘记换拖鞋了,这拖鞋趿趿拉拉的实在不太好走路,又梗着脖子走回来。

沈墨卿沉默看着她从鞋柜里拿出双运动鞋换上,吭哧吭哧把鞋带系上,还不忘系两个蝴蝶结,再赌气往外走。

沈墨卿:“。”

她走了两步,沈墨卿说:“等等。”

司徒厌立刻停下,没回头,心里美滋滋想,就知道她舍不得我。

要是沈墨卿哭着挽留她,要跟她继续谈恋爱,她就抬起下巴,说自己考虑考虑好了。

沈墨卿:“你手机没拿。”

第30章陈年

司徒厌恼羞成怒:“我不要了!”

她蹬蹬又要往前走。

沈墨卿捏了捏眉心,大抵明白跟司徒厌讲道理才是毫无道理的事情了。

她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握住了少女的肩膀,把她别过来,低头吻了上去。

她的唇很软,沈墨卿感觉自己像在吻一片正在坠落的花瓣。

司徒厌:“!!”

她本想抵抗,或者拒绝,她绝不想叫沈墨卿称心顺意,她跟她在一起,跟她谈恋爱,就是抱着这样的坏心思的——

可是她的吻又轻又温柔,饱含着一种隐忍的克制,她的脸下颌线线条分明,睫毛也很长,她对外总是冷着一张脸,可有时候——也就是这种时候,会显得有些温柔。

一种让人沉溺,无法拒绝的温柔。

司徒厌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已经结束了。

沈墨卿低垂着眼睛,看着她,轻声说:“不要讨厌我,好吗。”

其实她刚刚说了很多话,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很多,但说来说去,她真正的诉求,就这样简单而已。

司徒厌的心猛然漏跳了一拍,她涨红了脸,想起来什么似的,一下推开了她,“……”

但她也没有走了,她就这样站在原地,咬着唇看着沈墨卿,她好像是第一次陷入这样的境况,有点不知所措似的。

就好像一个从来离家出走就走了的孩子,想过家人会到处找她,叫她的名字,但要是找不到了,就算了。

当然也不是真的算了,只是会报警,或者怎样,他们并不会做没有意义的坚持——又或者找到了,也只会拽着衣领把人拽回去,大声、尖锐地斥责她,说她不该离家出走,不该叫人担心,或者这样,那样。

而不会上来就吻她,然后好像有点脆弱,有点难过地跟她说——

“不要讨厌我,好吗。”

就好像,就好像司徒厌讨厌沈墨卿,还是喜欢沈墨卿。

对沈墨卿而言,真的很重要那样。

司徒厌有点犹豫,不确定似地问:“你……”

过会,她小声说:“你这样,是在挽留我吗。”

沈墨卿点点头:“嗯。”

“可是我说我讨厌你。”司徒厌说:“我说我会和你分手……”

“我说这些,你不是——你不生气吗。”

沈墨卿闭了闭眼,抿紧唇,半晌,她睁开眼,看着司徒厌,很平静地说:“我很生气。”

“但是,你会说想和我分手的话,那我也会说——”

沈墨卿:“不要讨厌我。”

沈墨卿轻声说:“也不要和我分手,好吗。”

司徒厌的心跳快了一些,但她还是站在原地没动,脚尖踢着地上的小石头,努力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板着脸,铁石心肠一样:“可是你嫌弃我,嫌弃我——洗澡湿哒哒的出来。”

“我没有嫌弃你。”沈墨卿说:“我只是……”

她试图找一个听起来不太像嫌弃的替代词,但思索半天,无果,一抬头,看见司徒厌正瞅着她,一见沈墨卿看她,立刻把视线挪开了,好像她根本不在乎沈墨卿是不是真的嫌弃她一样。

沈墨卿顿了顿,忽然就找到了那个合适的词:“我只是,不习惯。”

沈墨卿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自己处理所有的事情。”

她说:“我有点不太习惯一段……”

——一段亲密关系。

司徒厌赌气说:“那你以后也不用习惯了。”

司徒厌:“我会走掉,和你分手,再也不回来了,你以后再也不用忍耐我了。”

沈墨卿耐心地重申:“我没有忍耐你,我只是不习惯——”

她察觉司徒厌的眼神,话到喉咙拐了个弯,委婉说:“以后会习惯。”

司徒厌还是不满意,尽管这全然都是她自己的错,她抬着下巴,像个高傲的小兔子:“你挽留我,我就要留下吗。”

沈墨卿重复说:“不要走。”

司徒厌:“就算你这样讲……我也要考虑一下……”

她这样嘟囔着说着,故意板着一张脸,好像真的在考虑着,到底要不要做这个对她来讲一点也不划算,好像要倾家荡产一样的坏买卖。然后她考虑了一会儿,说:“那你不许再说我了。”

“不说了。”

司徒厌又得寸进尺:“我没有做错事。”

“嗯,你没有。”

沈墨卿看见她一直在踢小石子,那块小地方都块被她踢出个坑来了,然后司徒厌哼了一声,说:“好吧。”

司徒厌说:“你既然都这样诚心诚意的讲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不跟你分手好了。”

她把手伸出来,下巴还抬着,就像勉为其难原谅了骑士的小公主那样。

沈墨卿握住了她的手,就这样把离家出走的坏脾气小公主,又领回了家。

*

司徒厌本来觉得这件事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吧,但到晚上发现事情好像并非如此。

她红着脸,抱着沈墨卿的脖颈,眼睛有点潮湿,喘着气,“什么时候休息啊……”

沈墨卿吻着她的耳朵,语气温柔:“再等一会儿好吗。”

……

这个夜晚有点漫长。

司徒厌被沈墨卿抱着洗完了澡,有点困倦地趴在抱枕上,她蓝色的长头发被女人拿着吹风机呼呼吹着。

她不自觉地就靠在了沈墨卿身上。

“卿卿……”她嘟囔地叫着,“好暖和……”

沈墨卿顿了顿,把她的长发顺下来,她低下头,轻轻啄吻她的侧脸,乌黑的长发瀑布般落在她身上,黑与蓝在即将到来的黎明中纠缠。

司徒厌仰起了头。

沈墨卿低头,在吹风机嗡嗡的声音中,看到了她湿漉漉望过来的眼睛。

她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慢慢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沈墨卿给她吹干了头发,把她抱到床上,抱起来的时候,她顿了顿,她发现她太轻了。

司徒厌人很瘦,沈墨卿知道为什么,因为她挑食,不爱吃饭。

……

司徒厌做梦了。

她梦到她原来是个山村里的灰姑娘。有一只可爱的t?小狗。

后来因缘际会,她变成了一个小公主,她的妈妈特别爱她,让她穿最昂贵的裙子,戴最贵的珠宝。

她特别高兴,因为她也有了很多钱,可以买很多喜欢的东西。

于是她就去了一条很繁华热闹的商业街,那里有个玩具店,橱窗里放着很多可爱又漂亮的毛绒兔子,它们并不贵,但每一个都有其可爱之处,她早就喜欢了,可是喜欢的时候没有很多钱,但现在她有钱了,就把兔子全部买了下来。

她兴奋地把它们带回了家。

可是妈妈却并不高兴。

妈妈说那太便宜了,是坏兔子。

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会买这样的坏兔子!

她很难过,要哭出来,妈妈忽然变了,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她扇了她一巴掌,骂道:“果然是被穷乡僻壤的蛮子教大的野孩子,没有一点教养!”

她吓坏了,连哭都不敢了,只在原地发抖。

但妈妈忽然又变了,怔怔似的,忽然用力抱住了她,痛哭了起来,她哭得那样伤心欲绝,几近肝肠寸断,病态地重复着喃喃,“对不起,对不起妈妈错了,妈妈错了,我们厌厌不是没有教养的穷孩子了,是最漂亮的大小姐——妈妈错了,妈妈又犯病了,对不起,妈妈不该打你,原谅妈妈好不好?”

巴掌很疼,她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她不懂她只是买了一些她觉得很可爱的兔子,妈妈为什么要这样生气。

她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哭,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可以向妈妈表达"原谅",她只好用袖子笨拙地擦干妈妈的眼泪,她试图向妈妈解释那些兔子的可爱之处:“妈妈,那些坏兔子、没有很坏,它们……”

她解释不出来,只好有点苍白,有点羸弱地说,“我、我很喜欢……”

可是妈妈忽然着魔了似的,把她拽到了垃圾桶前,把她买的那些廉价兔子拿出来,一个一个,仔细地挑剔着它们的错处。

“这个眼睛歪了,这里脱线了,这个做工特别廉价,这里面都是黑心棉……”

它们并不是很贵的兔子玩偶,所以总能有这样那样的不好。

现在,它们被女人用剪刀,仔仔细细地剥开廉价的可爱皮囊,拆出了脆弱的塑料骨架,挖出了只有成年人才能理解的黑心血肉,它们支离破碎地横陈在那里,满身缺陷,处处瑕疵。

妈妈尖刻地问她:“哪里好?!”

这一刻,司徒厌忽然感觉自己剥离了出来,她变成了第三视角,看着那个可怜的小女孩站在原地,张张嘴,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那些骨肉横陈、惹人生厌的兔子,果真讲不出它们的半点好处了。

“它们不好!!!”女人忽然歇斯底里起来:“它们没有哪处很好!!!”

她看着妈妈在满地兔子的血肉尸骨中跪下来,眼珠子病态的颤抖着,她紧紧地抓着小女孩的肩膀,满脸泪痕和期待,喃喃自语般说:“厌厌,厌厌,我们不喜欢它了,不喜欢它了,好不好。”

“妈妈给你买新的……买最好的……”

……

后来,小女孩确实拿到了很多兔子。

它们皮毛柔软纯白,眼睛是黑漆漆的珍珠,各个脸型都很完美可爱,姿态各异,它们是由顶尖玩偶设计师为她亲自设计的,每一个都是手工订制,实在价值连城的完美。

小女孩实在应该喜欢它们。

实在应该在妈妈温柔问她:“厌厌喜欢它们,对不对?”——的时候,面带喜色,开开心心点头,说:“是的。”

是的,她喜欢它们。

是这样的,是这么回事。

但被打扮成小公主的女孩没有笑,也没有讲话。

……

小女孩似乎没办法忘记那些兔子。

因为后面的梦里,不管是过生日,还是参加夏令营,司徒厌都能看到那个小女孩在发呆,然后整个梦境像破碎一样,闪现着一个垃圾桶——

那些可爱的兔子,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如此支离破碎地待在里面。

它们如此狼狈,狼狈到无论如何,都无法再令司徒厌想起它们的可爱之处了。

……

那天,漂亮的小公主被妈妈牵着手往外走。

房间的灯被啪嗒关上,小公主忍不住回头。

那是个有着明月的夜晚,柔而清冷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

兔子黑扣子做成的眼珠反射着微光,在没有尽头的深夜里,像闪光的星星,也像一滴眼泪。

也许她不该带它们回家的。

小公主想。

如果她不爱它们,它们就还是橱窗里,虽然不完美,但依然漂亮的兔子。

至少,它们不会是惹人生厌的垃圾。

Loveispain.

爱到最后,都要这样两看相厌,最后分离。

*

司徒厌睡了一会儿,又朦朦胧胧的醒了,沈墨卿要去换衣服,她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角。

沈墨卿一顿,她回头看她。

司徒厌慢慢睁开眼睛:“为什么呢。”

她的话带着困意,轻得像一声呓语。

沈墨卿:“什么。”

“……都……走了……”

司徒厌喃喃着,她说话的时候已经没再看沈墨卿了,她好像已经半入了梦,眼睛沉沉的,只是声音发自灵魂,带着些沉甸甸的重量,还有点伤心。

她好像做了一个非常伤心的梦。

她又说,“都走了。”

沈墨卿顿了顿,握住了她的手指,轻声问:“什么走了。”

司徒厌瞳孔还有点朦胧的、无意识的泛空,注视着沈墨卿,喃喃:“我喜欢的……”

“都会走的,是吗……”

司徒厌不太明白。

美好的东西,怎么总是那样短暂,那样不长久?

那一刻,沈墨卿握着她的手指骤然颤抖了一下,像一场痛心疾首的过电。

她的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拧紧,拧得太紧了,以至于深藏四肢百骸,连着心脏的筋条都在抽搐,颤抖。

原来她是记得的。

那些流逝的陈年,像一道隐而不发的疤,落在翠翠的灵魂上,它不再流血,也不再流泪,只教人记得久处有浓情,深爱不长久。

一字一字,如此刻骨铭心。

沈墨卿慢慢地摸着她长长的头发,说:“不会走。我……”

她承诺似的,沙哑着说:“不会再走的。”

“你喜欢的,全部都会在你身边。”

沈墨卿重复着,像在重复一句迟来的誓言:“永远在你身边。”

司徒厌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她大抵是有点太困倦了,又模糊闭上了眼睛。

那长长的,密集的睫毛铺在眼睑处,婉转,弯翘,有如那些流逝不归的灿烂春年。

沈墨卿抚着她细腻的掌纹,慢慢与她十指相扣。

她总是有很多,很多,没有答案的问题。

比如是要继续进行自己的事业,还是要接手家里的公司;比如晚饭要自己做,还是随意打发;比如未来要留在国内,还是去国外发展,她有时候做自己想做的,有时候会选择利益至上,有时候又随波逐流。

因为,其实怎样都无所谓。

只要她是沈家的独女,只要她在光环里,她做什么、怎样做,都是那样的光芒万丈。

她像穿戴着自己舞台剧角色的蹩脚演员,她摸不清这个角色,到底应当在何时何地表现出何种她应有的喜,怒,哀,乐。

又应当在何时何地,做出她应当做的事。

但她站在光芒之下。

因为台下的人们,只会用乌黑的眼睛逐光——

光里的是人,是鬼,是蜥蜴,还是飞萤,都没有关系。

所以,沈墨卿朦胧,模糊,甚至是融化,也没有关系。

沈墨卿不需要看清自己,也不用给每个问题找到答案,沈墨卿只需要继续站在光里,就能所向披靡。

但很奇怪。

关于司徒厌的每一个问题,沈墨卿都可以在心中,找到不太标准,但绝对清晰的答案。

比如,不要分手。

比如,不要被讨厌。

比如,要一个吻。

再比如。

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司徒厌只要睁开眼睛。

那一刻的沈墨卿。

就能清晰的,在司徒厌的眼睛里,看见属于她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