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章 落难夫妻(2 / 2)

致命减肥 菜菜不菜 726 字 6个月前

行凶者是一名母亲,被抓后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违。

“我家女儿才上初中,个子还没长好,就被这些个网红影响的要去减肥。每天不吃饭不睡觉,就抱着手机看路可可那些照片、视频,还说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减肥博主。“

“结果呢!她抑郁了啊,每天坐在家里,不说话,不吃东西,整个人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

“我只恨没有早点杀了路可可!!”

可惜,这条新闻只在热搜待了几分钟,就被其他的顶了下去。

“震惊:某ktv豢养瘦马”

“某ktv圈养x女又”

“xxx落马。”

比起桃色新闻,路可可的死显得微不足道,不足以成为谈资。

陈升给我发信息,“我按照你说的做了,剩下的钱什么时候给我?”

差点忘记把陈升拉黑了。

我把陈升拉进黑名单,顺手申请了一个小号,发了一条帖子。

“你们还记得陈升吗?路可可的老公,据说,这次ktv桃色事件就是陈升卧底去查的,真看不出来陈升这么有正义感,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我把给陈升的尾款结算给了水军。

这条帖子飞速上了热搜。

嗯…物超所值!

与此同时,苏倩倩报了警,指控陈升强女干、施虐。

那些男人不会防备陈升,是因为他们是同类。

陈升不会防备苏倩倩,是因为,苏倩倩是弱者。

可蚍蜉尤可撼树。

陈升会在监狱里被人整死,还是在外面被人整死呢?

思衬间,我妈冲进我房间,兴奋地喊,“女儿,你考上了,你考上华清大学了!”

我接过通知书,烫金的信纸印着我的姓名。

“恭喜苏若同学考入我校营养系!”

我会继续攻读营养学,帮助有瘦身意愿的人群科学减肥,帮助更多人走出进食障碍,帮助更多人健康快乐的生活。

女性有追求瘦的权利,也有追求食物的自由

女性有追求美的权利,也有追求不美的权利。

我希望,每个女性都能跳脱社会的畸形审美,拥抱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