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世献在M国房产很多,但他本人平时最常住的是加佛庄园。
这地儿算他的私人领域,一般人不能随便进来。
秦向风现在被周陈两人“通缉”
。
为保安全,江付便吩咐人把他送到了老大在西特亚街的公寓去。
那儿离加佛庄园不远,开车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沈世献和江付到时,公寓的门敞开着,门口还站着两个白人小弟。
见沈世献走过来,那两人立马走了出来,英文喊了句:“老大。”
沈世献点了下头,江付挥手让两人先下去。
客厅内,秦向风双手反剪被绑在椅子上。
此时他垂着脑袋,两条长腿没形象地敞开着,衬衫又皱又脏。
俨然一副落魄的模样。
沈世献瞧着,眉弓略抬。
秦向风耳朵微动,隐约间有脚步声传入耳畔。
他倏地睁开眼,眸色瞬间清明,抬头看过去。
客厅的灯有些亮,映得眼睛刺痛,他不自在地眯了眯眼。
入目是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他身上穿着件黑色风衣,体型极其修长。
对方高鼻薄唇,眉宇极其深邃,眼睛是掺了山雾的茶褐色,风流慵散。
但隐隐也能看出眼底有股疯劲儿。
秦向风就那么打量了眼,心中瞬间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很会伪装。
并且……很危险。
沈世献走近才看见他颧骨和唇角处的青肿。
他侧头看了眼旁边的江付:“谁让你们动手打的人?”
见老大凉凉的看着自己,江付立马站直身体,可不是他打的。
“松绑。”
听见老大吩咐,江付赶紧去给人松绑。
绳子解开,秦向风瞬间浑身松懈了下来。
他转了转生疼麻痹的腕骨,站起身来,眸光透着点凌厉。
“你们是厄里倪斯帮派的人?”
沈世献眸中意外,抱胸打量他:“怎么说?”
秦向风看了眼窗外的位置,沈世献也跟着看了过去,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没看见。
“M国州县众多,但气候却大不相同。
而地处于地中海型气候的蒙萨州却种有一种特殊的植物——银叶红衫。”
“还有,”
秦向风的视线移向门口守着的两人,“刚才交手时我看见他们身上有纹身。”
听着他的话,沈世献眉弓稍抬:“蒙萨州帮派众多,每个帮派都有不同的纹身标志,你怎么就断定他们是厄里倪斯的人呢?”
“卡萨.厄里倪斯在希腊神话中是复仇女神的意思,而在M国蛇就是暗示复仇的信条。”
“厄里倪斯帮派作为蒙萨州地区最大的黑帮,帮会既然用了这种标志,其他小帮派不会再敢拿来用。”
听他一席话毕,江付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就看两个破树也能猜出他们的身份,这小子还真像老大说的那样,脑袋很灵光。
沈世献赞许式地鼓了两下掌,唇角半勾:“果然没看错,你很聪明。”
秦向风没什么反应,只目光沉沉地盯着面前的男人。
厄里倪斯表面上经营高档赌场,但暗地却操纵政商暗杀,贩卖军火、走私……等。
但他和这些帮派从来都没有过任何交集。
而对方却远赴海洋,跑到加基西城把他捆到这里。
沈世献走到沙发旁,一掀风衣坐了下去。
见他还站着,又朝人家礼貌摊手,笑说:“请坐,秦先生。”
“你认识陈霄。”
秦向风转身,语气几乎笃定,“你们有仇。”
“错了。”
沈世献从烟盒中抽了根烟,歪着脑袋点燃,抽了口又呼出来,笑得神色漫不经意:“是你和陈霄有仇。”
他甩了甩手里的打火机,后背舒展地靠在沙发,翘起长腿:“你妹妹秦向晚已经被陈霄带回A市了。”
话音落下,秦向风眼神瞬间沉了下去,手臂青筋隐隐跳动,透出点潮湿的阴冷来。
当时他带着妹妹从A市逃跑到加基西城后,那俩保镖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在安全送达欢欢到地方后,按照约定要联系他报平安。
可他怎么都联系不上那俩保镖,也联系不上欢欢。
陈霄狗一样追着不放,为隐藏行踪,秦向风也不敢大肆去找人。
但欢欢一个小女孩,秦向风实在放心不下,便瞒着秦向晚去外头联系人。
可就是因为这么个插曲——
他再次回到那间旅店时,陈霄的人跟鬣狗一样把旅店团团围着。
他想去救人,却莫名晕了过来。
再次醒来...秦向风看了眼沙发上抽烟的人,就到了这里。
沈世献看着他坐了下来,还拿起自己放在桌上的烟盒,往嘴里一叼,眸子朝他看了过来。
对方脸上全是伤,眼神不含半点儿情绪,反倒有股丧家之犬的狠劲儿。
沈世献一笑,把手里打火机扔了过去。
啪地一声,秦向风把打火机扔回桌上,尼古丁的味道迅速让他冷静下来。
他盯着对面的男人看,俨然没有受制于人的自觉,他语气谈判似地问:“所以你把我绑到这里,究竟是为了点什么?”
“保你的命。”
沈世献瞧着他身上的气势,不遮掩道:“周二那股疯劲儿,你帮沈稚欢逃跑,他不扒了你的皮才怪。”
周二。
秦向风精准地抓住对方话语中的重点。
瞅见他抽烟的动作倏地顿了下,沈世献懒散地解答道:“哦,忘了自我介绍了。
我是沈世献,是沈稚欢的小舅舅。”
沈世献,这人竟然就是A市沈家的沈世献。
他混迹商圈,攀爬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