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袭夺 回南雀 1637 字 13天前

起因是照顾裴焕臣的佣人告诉他,城南有个花灯会,到了晚上灯火璀璨,街上行人如织,会非常热闹。

裴焕臣喜欢灯也喜欢热闹,他从有记忆以来就一直住在实验室里,冰冷狭小的隔间不见天日,他很少有机会能见到太阳和星星,灯光是他最熟悉也是最能接触到的发光体。

在网上查了相关信息,裴焕臣对那些从未见过的漂亮花灯很感兴趣,第二天就与看护他的保镖队长方哲提出晚上想去看灯。

方哲与其队员为梁在服务已有数年,后来又加上裴焕臣,老实说这些人的专业水平是无碍的,只是跟了裴焕臣一年多也没出过什么事,难免有些懈怠。于是花灯会不疑有他地去了,也没想着增派人手,仍旧是两个人跟着。

灯会上,裴焕臣看什么都觉新奇,无论是半空中形式各样的花灯,还是街巷两旁充满烟火气的摊车。他丝毫没有注意身后被故意隔开的保镖,等回过神时,已经被挤到暗巷中,孤身一人。

裴焕臣回忆着梁在教过他的对于这种情况的应对方法,正要掏电话给方哲打电话,身后突然凑上来两个人。

“焕臣少爷!可找到您了!”

“快点跟我们来,梁先生在停车场等您呢!”

他们一个握着他的手腕,一个揽着他的肩,边说话边将他往巷子里带。

“梁先生?”梁在自从回国后,整日忙得不见人影,已经很久没有和裴焕臣好好吃顿饭说说话了。一听到是梁在,裴焕臣脸上因走失而染上的茫然顷刻间一扫而空,忙不迭地追问两人:“他也来了吗?”

“来了来了,就在前面。”拉着裴焕臣那人笑着说道,脚步更快了几分。

“可是……我感觉到他离我很远。”

裴焕臣有些困惑,Mimic拥有一项与Redvein相似的能力,一言以蔽之,就是能感应到与自己相熟的红线虫。他刚刚试着感应了一下,明明梁先生此时身在几十公里外,这些人为什么要说对方就在前面?

“感觉?你感觉哪里能准,他真的就在前面……”那人指了指昏暗的巷口,一下提高了声音,“你看,那是不是梁先生?”

裴焕臣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见巷子口昏暗的灯光下确实有个人,疑惑地眯了眯眼,道:“身高不对,那好像不唔……”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从后面捂住了嘴。

“快点,把人架小树林里去!”

巷口那人闻声赶来,七手八脚地帮着将裴焕臣转移到了距离巷子不远处的小树林里。

“这里应该可以了。”三个人里的高个子该是最有话语权的,他一发话,其余两个都停下了脚步。

高个子从怀里摸出一颗胶囊,冲两名同伙抬抬下巴道:“抓稳了。”

那两人原先还怕裴焕臣挣扎呼救,捏开他嘴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结果发现手下的人别说挣扎,连动都没动一下。

见裴焕臣就这么乖乖把药咽了下去,负责捏嘴的麻子脸稍稍松开了手,与高个子对视一眼:“老大,真是个傻子耶。”

裴焕臣眨了眨眼,出言纠正他:“我不是傻子。”

裴焕臣在实验室时总是三不五时就要被喂很多药,有的药什么感觉都没有,有的药吃下去却会有严重的药物反应,让他或疼痛或昏睡。但就像冬天才会下雪,水里才会有鱼,生来就被灌输的“常识”,哪怕旁人告诉你是错的,也很难改正。所以,他看到胶囊的第一反应不是避开,而是咽下。

“对对对,你不是傻子,你是宝贝!”

负责按住裴焕臣双手的是个肥佬,本身就是男女不忌的货色,其他两个对今晚的任务都有些兴致缺缺,偏他自从拿到裴焕臣的照片后便心痒难耐,如今人在眼前,还被喂了药,他哪里忍得了,松了手就往裴焕臣衣服里摸。

高个子和麻子脸立时面露嫌恶,下意识地背过身去,不看他们。

那手冰冷又黏腻,一会儿这里掐掐,一会儿又那里摸摸,弄得裴焕臣很不舒服。

“梁先生呢?”他隔着衬衫按住那只手,一心要找梁在。

给裴焕臣喂的药是时下效果最好,见效也最快的。两分钟不到,他的呼吸就肉眼可见地急促起来。比往常更好的血运促使他的唇色越发鲜红,连眼尾也像是抹了胭脂般泛出红晕,一张脸犹如春日桃花,娇艳欲滴。

肥佬哪里见过这样的美人,霎时眼睛发直,口干舌燥:“快了快了,他马上就来了!”

猴急地连好好解开裴焕臣身上衬衫的功夫都没有,他双手一个用力,就将那件五位数的白衬衫给扯破了。

裴焕臣愣了愣,低头看向自己裸露的胸膛,不明白对方好好地干嘛要扯坏他的衣服。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衬衫。

而在他抬头的时候,恰好迎上肥佬噘起来要往他脸上亲的臭嘴。想也不想地,他一巴掌将人扇到了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