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晚,陆离去到首都郊区的马场,想临时抱抱佛脚,却被告知首都马场为准备公主选婿而休业一个月有余了,现在整个首都没有一处马场向公众开放。陆离脑海里盘桓着在网上看到的书面知识,诸如骑马前要摸一摸马儿的脖子,看看马儿是否温顺,再譬如上马后双腿夹紧,左拐要蹬右腿然后左拉绳,右拐要蹬左腿然后右拉绳。他觉得此时自己不是陆离,而是陆括。
御之试如约而至,陆离按照朱熙通知的地点来到首都马场,此处建立在首都郊外的平原上,一望无垠,乍看下宛若置身内陆草原。陆离今个儿换了套正经服装,烫金边黑外套,内里一件绣着牡丹花的白色衬衫,严肃中不失幽默,这还是出发前姑娘们给他挑的衣服。
陆离来得很早,他来时马场内只有朱熙和她的那两位金刚芭比保镖。陆离对她们有极其深刻的印象,他还记得当初自己在山竹村外被这两位当小鸡似地绑走,此番见面,对方居然挤弄脸上的横肉,露出一个说不上好看的笑容。
朱熙瞥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了好一会,瞅得陆离有些毛骨悚然:“你老盯着我干嘛?”
朱熙撇了撇嘴:“穿这么骚包干嘛?”
“这不上次被你教训了吗,说我穿的吊儿郎当的。”
“还算有点人样。”朱熙好像笑了,又好像没笑,“去,去那边等着去,今个儿别给我丢脸。”
什么叫别给我丢脸?陆离品味着这句话,如朱熙所言坐在遮阳伞下。如今他有求于朱十四,暂且乖乖听她的便是。他和朱熙好像进入一场循环,当初在北疆,是他肆无忌惮摆弄着朱熙,如今在首都,则是朱熙肆无忌惮地指挥起他陆离。
这就是因果报应吗?
陆离喝着热姜茶,耳边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侧目一望,果然是候选者大部队来了。说来也有趣,朱熙为了保送他,将入选条件定得极为苛刻,身高、体重、发型都有要求,就差把身份证号也写入条件了,饶是如此,整个神州依然能找出七个符合条件的男子。
陆离放下杯子,看到那七人依次向朱熙鞠躬问好,朱熙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地嗯了一声便算作回应了。这娘们好大的架子。陆离想。
那七人看到陆离,先是齐齐一愣,然后挤出一张笑脸:“陆兄,诶,这不是陆兄吗?哎呀,之前是我等孤陋寡闻,昨日一打听,才知道陆兄居然是以川海状元的身份考入木兰大学,名下还有一家大公司……”
这七人像是换了一张脸,谄媚至极。陆离知道,这都只是假象,这群人便是如此,见风使舵,倘若他们当中某人真的成了驸马,恐怕立马就会变脸,对陆离颐指气使,
陆离心中只觉得悲哀,世人都敬风骨,可风骨在生计面前连屁都不算,衣食足生风节,连有尊严地活下去都做不到,谈何风骨呢?他收拾心情,朝七人也微微躬身:“客气了,客气了。”
见候选人到齐,朱熙也不墨迹,她将助手递来的演讲稿随手揉捏成一团:“我也不长篇大论了,规则很简单,各位挑选一匹马场的赛马,在赛道上走完一圈,耗时越短者得分越高。如果有怕死的,可以先换上骑士服,戴好头盔护膝,不过我相信在场的各位没有如此生手。”
什么?陆离一愣,他就是生手啊,可事到如今,他想要戴护具的话却怎么也喊不出口了。他深吸一口气,不就是骑马吗?理论知识他已烂熟于心,只要稍微上手适应一会,总不会走不完一圈吧?他对自己的学习和适应力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当初他可是在连电脑都不曾有的情况下生生做出了《夕拾录》的demo版。
马场的工作人员牵来了七匹高头大马——陆离以前在川海见过马,不过川海多丘陵小山,当地的马是黄皮肤的矮脚马,而此时出场的马肤色血红,肌肉鼓起,呼吸都能吹起一阵强风,最高的一匹比陆离都高了一头。
其余七人或许专门练过骑马,但绝对没用汗血宝马作练习,此时他们也面面相觑,一时不敢靠近这些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