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不知道如何是好,主要是白橡镇是一个这么小的镇子,多了一个陌生人很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没来几次之后经常来教堂祈祷的教徒们就发现了有他这样一个陌生面孔在,在有人询问了神父之后,“一个来寻找自己好朋友的过去的、令人感动的退伍老兵”的故事就很快在小镇里传扬开来了。
这事他在电话里跟米达伦那个倒霉小鬼说了,遭到了对方一通无耻的嘲笑,主要构成为:“哈哈哈哈亨特先生再这样下去您说不定都要被当地报纸采访啦!”
情况比那小鬼说得也没有好多少,听了退伍老兵亨特的故事,很多教徒表示十分感动,原因帮亨特寻找他那位朋友的踪迹——亨特不得不现场给这位“朋友”编了个名字,反正斯特莱德当时在白橡镇用得肯定也不是现在的名字,就算是他向镇里的人问斯特莱德也肯定没有结果——好在三十年前白橡镇的煤矿还没有枯竭,小镇里的居民还是很多的,其中不乏一些流动性非常大的工人,这些热心群众中没人能记得当年镇里有没有一个叫“约翰·史密斯”或者别的什么的男人。
亨特这才松了一口气,如果这些热心群众真的给他送来了一个认识所谓的“约翰·史密斯”的证人,他才真叫害怕。
而从赫斯塔尔·阿玛莱特的角度入手也毫无收获,这个镇子里从来没住过姓阿玛莱特的人家,坐在教堂里的那个老婆婆很肯定这一点。她说自己从小在白橡镇长大,对住在白橡镇超过三个月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印象,而中间肯定没有姓阿玛莱特怎么奇怪的姓氏的人。
如果说亨特要找的人有个平平无奇的大众化姓氏,亨特可能还不会太信这个老婆婆的话——但是赫斯塔尔·阿玛莱特的姓氏实在罕见,亨特不相信听过他的名字的人能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因此,他只能相信这位老婆婆说的是真的。
况且之前亨特也调查过阿玛莱特,此人六七年前来到维斯特兰经营律所,之前的经历则一路可以完整地追溯到他的实习、法学院、大学、高中等一系列时期,自此之后线索就断掉了,“赫斯塔尔·阿玛莱特”人间蒸发,就好像他一出生就是高中生。
阿玛莱特的高中时期是差不多二十八年前的事情,跟三十年前斯特莱德来到维斯特兰这个时间点对照起来,实在是很难不让人在意。
而此时此刻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著名赏金猎人亨特正处于老婆婆慈爱的笑容攻击之下,而众所周知,就算是传奇赏金猎人也对“老婆婆的笑容”没辙。亨特只能尴尬地对着那个老婆婆笑了笑,一瘸一拐地走上咯吱作响的楼梯,再一次投入巨量的文件堆里了。不知道算不算幸运,当年那位热爱拍照的助祭留下了堪称巨量的照片和没有洗出来的底片,亨特怀疑单他一个人都能养活一整座胶片厂。
后果就是:神父的小办公室完全被他占领了,许多相册都被从架子上挪下来,这里一堆、那里一堆地摆放着,简直令人无法落脚。更别提书架上还有些泛黄的纸质文件,详细地记录了曾经给教堂募捐过的人的名字,还有当时的教会学校的人名册之类,检查它们全都需要大量时间。
亨特叹着气在神父的椅子上坐下,拖过一本之前自己没有翻过的相册,相册的封面上糊着已经开始皲裂的牛皮纸,只在一角标注了一串潦草的字母和数字:“1985年六月”。
他感觉到自己还没有开始干活就已经感觉到疲惫了。这毕竟是一项大海捞针的工作,虽然他调查的那个时间段能留下照片记录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但是谁知道那个助祭那么喜欢摄影啊!
相册里不出意料地还是唱诗班彩排照片、唱诗班彩排照片、唱诗班彩排照片……无穷无尽的唱诗班彩排照片。那些相册里除了一些教堂附近的风景照片、街道上放学的孩子们玩耍的照片、还有少量的当时教堂神职人员合影之外,就全是各式各样的唱诗班照片了。这个助祭难道是负责童声唱诗班排练的人员吗?
亨特皱着眉头看着相册里那些褪色成模糊的色彩,这些照片已经过了太久了,相纸褪色、颜色泛黄,很难分辨出一堆模糊的人头里不同人之间的长相。亨特又翻了几页,里面还全是唱诗班孩子们站在教堂里排队的画面:当年的教堂和现在比起来也没有多大区别,依然昏暗,幽深,最为鲜明的色彩是玫瑰窗上的彩色玻璃。孩子们站在玫瑰窗下面,手中拿着乐谱,脸上挂着无邪的笑容。
照片中那扇玫瑰窗上面画着的是一个年轻人站在埃及法老面前的画面,亨特艰难地调动自己脑海里还残留的那点圣经知识,意识到画面上画的就是约瑟,雅各与拉结所生之子。
那扇玫瑰窗就在祭坛左侧,盖着绒布的钢琴上方。亨特迅速把这张照片和现在的教堂做对比,发现三十年之间这架钢琴并没有挪动地方,但是从当年的照片上看钢琴还比较新……但是实际上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
亨特心中感慨着,正要把那一页翻过去——但是忽然,他眼角的余光抓住了什么东西,让他再一次把目光投注到这副普普通通的照片上:虽然照片中有很多唱诗班的内容,但是这张照片的角度和之前的那些不太一样;这张显然是生活化的抓拍,角度稍微倾斜,所以才能看见往往会被唱诗班的孩子们的队列遮住的那架钢琴。
——琴凳上坐着一个小男孩,这是他第一次出现在照片的画面里,之前就算是拍到钢琴,钢琴边坐着的也往往是神父或者修女。
即便照片是在光线如此昏暗的场景之下拍摄的,也能看见那个男孩模糊的金发,这种色泽在昏黑的教堂之内也十分亮眼。那个孩子看上去顶多十一二岁,膝盖和手肘瘦骨嶙峋,身上穿着那种最为普通的短袖衫和背带裤。
亨特着魔一样盯着那个小小的侧影的面孔,试图从他的脸上看见点熟悉的东西——或许是略高的眉弓和深邃的眼窝,或许是一双蓝色的眼睛。
即便是在童年时代,脸上依然能隐约看见写成年以后的特征,但是亨特的手指只能触及到枯黄的纸片,一片死一般的模糊色彩。
奥瑞恩·亨特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脑海里有些碎片正隐隐约约地串联在一起:红杉庄园——被迫为有钱有势的人渣提供性服务的小男孩小女孩——卡巴·斯特莱德本人——他的住宅中那个被扔在抽屉最底层的十字架——查不到究竟来源于何处的赫斯塔尔·阿玛莱特——位于肯塔基州的教堂。
童声唱诗班。
亨特感觉一口凉气哽在了自己的嗓子里面。不会吧。
下一秒,他猛然把这张照片从相簿里抽了出来,一只手费力地撑着神父先生的书桌,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典狱长先生。”斯特莱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他被两个狱警一路带到新塔克尔联邦监狱的典狱长办公室里,典狱长——一个啤酒肚日渐凸显、眼睛下面挂着巨大眼袋的男人——就一脸严肃地坐在他对面,两个狱警关上了办公室的门,室内重新陷入一片安静。
“斯特莱德先生,最近过得怎么样?”典狱长用那种死死板板地口气问候道。
“单独监禁十分无趣。”斯特莱德哼了一声,在对方没有说话之前就坐在了典狱长办公桌的对面,活像是这个办公室的主人。
“这也是不得已的,和红杉庄园相关的有些大人物担心你会出卖他们的‘秘密’。”典狱长慢吞吞地说道,“我很确信,如果不把你单独监禁,你很快就会‘自杀’在狱中了。”
“你就不担心我真的会出卖谁的什么秘密吗?”斯特莱德语气轻松地问道。
“我看见了你在这件事上的决心。”典狱长回答。
“决心?”
“是的,那个想做污点证人的女人——叫奥雷莉还是什么的——她死了,不是吗?”典狱长回答,很是遗憾地砸吧了一下嘴,“这可惜,我记得那是个漂亮女人,下面很紧。当然现在看起来,她的嘴可不是那么紧。”
斯特莱德在心里冷笑了一声:这位典狱长肯定不可能是看在自己在黛尔菲恩那档事上的“决心”才在狱中给他这么好的待遇的,典狱长想保他的命纯属是因为他们两个在一条船上,要知道,红杉庄园可以动用的资金里还有这位先生百分二十的投资呢。同时他也毫不怀疑,红杉庄园里有那么多大客户,其中有几个确实抱着要他的命的心思,就为了能让那些肮脏的秘密永远无人知晓。
“反正,她的事情最终被彻彻底底地解决了。”斯特莱德耸耸肩膀,不想再谈令人不愉快的奥雷莉。
“不,”典狱长摇摇头,“恐怕还没解决。”
斯特莱德抬起头,皱着眉头看向对方。
“你让你的人在弄死那女人的时候给你的那个律师打了个电话是吧?就是刚刚进入红杉庄园、你还不太信任的那个?这么做是为了威慑他?”典狱长说道,他不太清楚这事的前因后果,表述起来也有些含糊。
“你又不是不清楚我做事的风格。”斯特莱德又轻蔑地哼了一声,“那个律师才去了红杉庄园一次,谁知道他会不会把这件事抖出来。最重要的是他也要和我们站在一边。”
典狱长摇摇头,脸色更难看了:“你那个手下让我带话给你,那女人给那个律师打电话的时候说‘我很羡慕你。有放下过去的方法。你甚至可以给他辩护’等等奇怪的话——这是怎么个意思?你和那个律师之前认识吗?”
斯特莱德狠狠地愣了一下,他茫然地盯着典狱长一会儿,眼神却逐渐凝重起来。
“我记得这个年轻人。”老婆婆看着照片,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仿佛陷入了对于过去的回忆之中,“他是一个电工的儿子……他们家姓什么我已经忘记了,那是可能有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三十年,最重要的那个时间节点。亨特慢慢地皱起眉头,但是声音还是保持着平稳:“你能跟我说说关于这个孩子的家人的事情吗?我在我那位朋友的遗物里找到一个和这个孩子长得很像的小男孩的照片。”
这句纯属胡扯,这孩子的父亲算年龄怎么也不可能是亨特的“朋友”,亨特希望眼前的老婆婆别在意这种细节。
老婆婆声音缓慢地回忆道:“……那是个好孩子,很安静、话很少,很讨神职人员们的喜欢。他在教堂里学弹钢琴、给唱诗班伴奏,因为我那个时候就经常来教堂,所以见过他好多次。”
亨特再次开口的时候声音又放轻了些,他能感觉到一个可怕的猜想在自己的心中鼓噪,他慢慢地问道:“就算是您不记得他姓什么了,您有可能回想起他的名字吗?”
老婆婆沉默了许久,她浑浊的眼睛注视着教堂祭坛上的十字架,那上面钉着受难的耶稣。
“我记得,当时教堂里的神父们叫他……”老婆婆缓慢地、犹疑地吐出了那个名字,“……神父们叫他‘威尔’。”
注:
[1]本章开头引用塞巴斯蒂安·布兰特《愚人船》。
[2]鸢尾花是法国的国花,奥雷莉·黛尔菲恩是个法国名字——没错其实是有这种设定在。
[3]斜体字依然是《捕鱼人和他的灵魂》,建议和《血泉 10》对照着看。
[4]众所周知“威尔”是“威廉姆”的昵称。
后来律师和阿尔在匿名互助会遇到的那个案子里,被安东尼·夏普性侵未遂的那个男孩被称为“比利”,“比利”也是“威廉姆”的昵称。
言尽于此,自己体会(这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