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雷神众的老大,雷神托尔很愤怒,虽然他很蠢,但托尼可是他自己招进来的人,就算是他的狗,也只能由他来欺负,其他人没有个欺负,所以他很愤怒!
雷神愤怒了怎么办,当然是要让人知道什么叫雷神之怒!
“那个人自称小丑,他让我们称呼他为小丑,那个家伙就是一个疯子,他袭击我们的理由更是疯狂。”
“哦?他袭击我们的理由是什么?”
“他袭击我们的理由是,我们得罪了蝙蝠侠。”
“蝙蝠侠?我们得罪了蝙蝠侠?”
托尔整个人都愣住了,蝙蝠侠他自然是知道的,原本因为天草的缘故,他还想着拉蝙蝠侠入伙,因为蝙蝠侠很有钱,但是现在蝙蝠侠什么的,托尔已经看不上了,首先蝙蝠侠不可能是什么非常厉害的家伙,然后关羽钱的事情,他现在也不是那么的缺钱了,所以蝙蝠侠的吸引力就没有那么高了。
之前在码头上,神奇女侠和阿喀琉斯他们战斗的乎时候,托尔因为和黑帮小弟战斗的远古,所以并不清楚蝙蝠侠也在那里,现在听到蝙蝠侠,他就很疑惑了。
“我们什么时候得罪了蝙蝠侠?而且蝙蝠侠又算什么东西,难道我们还要怕得罪他不成?”
看着托尼那害怕的样子,托尔忍不住嘲讽。
“蝙蝠侠?一个蝙蝠侠就敢来冒犯我?”
“额,不是,冒犯我们的并不是蝙蝠侠,而是一个蝙蝠侠的粉丝。”
“蝙蝠侠的粉丝?但我只知道那里有蝙蝠侠。”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托尔老大,那里并没有蝙蝠侠,只不过是一个蝙蝠侠的粉丝,因为我们得罪了蝙蝠侠,所以才会袭击我们。”
“哼,我管他是什么东西,我只知道,那个家伙是因为那什么蝙蝠侠来找我们的麻烦,所以我要去找蝙蝠侠的麻烦!”
粉丝行为,偶像买单,托尔不知道那什么小丑到底是什么玩意,但却知道那个蝙蝠侠是怎么回事,所以他也懒得思考是怎么回事,既然对方是蝙蝠侠的粉丝,那么打了蝙蝠侠,那个粉丝一定就会出来吧。
所以,去找蝙蝠侠就可以了!多简单啊!托尔要让蝙蝠侠知道,自己应该管好自己的粉丝,否则到时候挨揍的还是你蝙蝠侠!
“那,托尔老大,我们应该怎么做?”
托尼架着自己的右手,完全就是一个病号模样。
“当然是去找那个蝙蝠侠,你们不是很清楚蝙蝠侠平时是怎么出现的么?”
托尔单手握拳看着托尼,向托尼发出提问。
“是的,在哥谭市,每个人都知道蝙蝠侠出现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因为只要蝙蝠侠要出现,那么肯定会有先兆,天空中会出现蝙蝠灯的投影。”
蝙蝠灯,是蝙蝠侠的标志,而蝙蝠侠标志的蝙蝠灯,位置是固定的,只要稍微有心一点,就可以发现蝙蝠灯的位置,只不过那些蝙蝠灯之前一直都没有什么敢去动,首先那个蝙蝠灯是警察局长戈登的东西,同时那还是蝙蝠侠和戈登的约会信号,戈登局长遇到了什么麻烦,就会开启蝙蝠灯,而蝙蝠侠看到了蝙蝠灯,就会跑去见戈登局长。
哥谭市的犯罪分子们,没有几个敢去捣乱的,去捣乱都被蝙蝠侠给揍了。
所以,想要找蝙蝠侠也很简单,只要你胆子够大,那么你想要找蝙蝠侠的话,直接主动去开灯就完事了,到时候蝙蝠侠一定会去赴约的,到时候就可以找这个蝙蝠侠的麻烦了。
“所以,我们只要去电灯就可以了?”
“是的,只不过蝙蝠灯的位置,一般我们是没有办法上去的。”
“没有办法上去?没有什么地方是对于我来说没办法上去的,告诉我,那个所谓的蝙蝠灯在哪里?”
托尔拎起了自己的锤子,准备直接起飞,不管蝙蝠灯在哪,只要是在楼顶上,那对于托尔来说就不是问题。
“好吧,托尔老大,我告诉你那个灯在什么地方。”
那个灯的位置,就像是都市传说,但对于托尼他们,并不是很难知道。
托尔很快就知道了蝙蝠灯的位置,趁着天色还是黑的,托尔直接从酒吧里面出发,出了们,当着贫民区路人们的面起飞,然后一路飞到了蝙蝠灯所在的地方。
最近一段时间,戈登一直都没有开启过蝙蝠灯,因为虽然哥谭很乱,但基本都是帮派之间的战斗,并没有波及到普通人,而且基本都是雷神众一家独大,压着其他的黑帮打,他们警察局基本只是事后去收场一下就可以了。
所以,蝙蝠灯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开启了,一旦开启,蝙蝠侠绝对会第一时间赶到。
而事实却让托尔有些意外,因为当他打开蝙蝠灯之后,感到的不只是蝙蝠侠一个人,穿着一身黑的蝙蝠侠从天而降,落在了天台上,看到了站在蝙蝠灯旁边的托尔,但还有两个人也来到了这个天台,一个是这个蝙蝠灯的原使用者戈登,而另外一个,是蝙蝠侠的粉丝,那个打伤了托尼的蝙蝠侠忠实粉丝小丑。
一时间,整个天台上就聚集了四个人。
其中,蝙蝠侠认识戈登和托尔,不认识小丑,而托尔,可以通过衣服认识蝙蝠侠,其他的一个都不认识,而戈登,倒是认识蝙蝠侠和托尔,托尔身为雷神众的老大,在外人眼中的高级打手,警察局自然有他的资料,而小丑,是所有人都认识,警察局长戈登,雷神众的高级打手雷神托尔,以及他的偶像蝙蝠侠!
所以,这是一场异常别开生面的见面会!
第44章.你手下一个叫小丑的得罪了我
粉丝见到偶像一般会怎样呢?一般都会高兴和激动吧,但如果这个粉丝还是那种狂热类型的呢?那肯定会异常的高兴与激动吧,激动的会直接叫出声来的那种。
“哦!百特曼!我的偶像百特曼!”
小丑在看到了蝙蝠侠从天而降之后,立刻就尖叫着冲了上去,如果无视他右手握着的那把沙鹰,那么他就和一个看到偶像而兴奋的狂热粉丝没有任何的区别,毕竟哥谭市人均蝙蝠粉,没有蝙蝠黑,只有正常的蝙蝠粉和扭曲的蝙蝠粉。
普通人就是正常的蝙蝠粉,而犯罪分子们,就是典型的扭曲蝙蝠粉,小丑就是其中的典型。
“哦,百特曼,你知道么,我已经等蝙蝠灯好多天了,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找蝙蝠灯的位置,因为蝙蝠灯之前一直都没开,所以我不确定位置,今天蝙蝠灯终于开,我也终于找到了这里,果然在这里见到了你,哦,这真是太棒了!”
小丑一旦激动起来,那就要做一些激动的事情,比如说,直接跑到了蝙蝠侠的身边,蝙蝠侠本能的紧张起来,但却又不能率先出手,因为小丑并没有举枪射他的意思,但小丑的妆容和表现看起来实在是太诡异了,蝙蝠侠又不得不保持警惕,尤其是小丑的手里有枪。
虽然说手里拿着枪算很危险,但实际上美国人手里有枪,尤其是哥谭市的美国人民手里有枪是绝对不算什么问题的,这里的人没枪才算是比较有问题的。
小丑狂笑着冲到了蝙蝠侠身边后,直接掏出了自己的手机,然后凑到了蝙蝠侠的身边,打开自拍镜头,一手拿着手机,一手还比了一个耶的动作,如果无视他手里握着的那把手枪,他就真的只是一个蝙蝠侠的狂热粉丝了。
“哦,太棒了,我和我的偶像一起合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