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黎诗激发了他的战斗力。
从全校最后一名到年级第一。
曲恬看着儿子彻夜不睡觉也很心疼,同时很感激那个未见过面的女孩儿,她发誓这一辈子她只认这个儿媳妇。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顾凛墨对黎诗的思念越来越浓,他也明白了,这不是普通朋友之情,是爱情,他恋爱了,对那个开心甜糯的女孩儿一见钟情。
一天,他实在是想的厉害,躲在被窝里哭。
曲恬看着儿子这样,也很难受,“儿子,诗诗也许被什么事情耽误了,她会给你打电话的。”
“呜!!我知道,她很懂事,她不会忘了我们的约定的。”
高考那年,顾凛墨成功逆袭,成为一匹前所未有黑马。
他的事迹被老师学校当做教科书。
大学一毕业,他也不想读了,只想早点工作多挣钱,给诗诗买很多很多东西。
他心中一直有个信念,诗诗一定会来找自己。
他相信她。
顾凛墨所有的计划里都有黎诗。
成年的顾凛墨长的很帅气,又是全国首富的儿子,好多门当户对的家庭盯上了他,“有女孩儿的想跟顾家成为亲家。”想从顾家分一杯羹。
不过曲恬和顾峰看清了他们的小九九,那些女孩儿和家庭心思不单纯,不适合自家儿子。
顾凛墨虽然手段狠戾,但他在生活上是个白痴,心思单纯,要是娶个狐狸精,估计全家都不得安宁。
顾氏不需要用联姻来巩固势力,只要儿子喜欢开心就好。
同时认定了黎诗是自己儿媳妇,谁有这个意思,都被他们掐断在摇篮里。
特别是顾凛墨的奶奶,她看着自己孙子为了那个女孩儿吃了这么多苦,不过也变得更优秀,说明那个女孩儿很优秀。
心里对黎诗超级满意,每天祈祷能早点见到那个优秀的孙媳妇。
经常念叨自己的孙子,也没有拍一张照片,害的孙媳妇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顾凛墨也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子,当初为什么不拍一张照片,以至于现在想她连张照片都没有。
清晨的乡村,仿佛是一幅清新自然的画卷,静谧而美丽。
一缕缕淡淡的炊烟从农家的烟囱中慢慢升起,如同自然的笔触,描绘出一幅宁静祥和的画卷。
21岁的黎诗单膝跪地靠在简易的木床上昏昏欲睡,手被粗糙的大手轻轻握住,猛然惊醒。
“阿爸你醒了。”
“诗诗,阿爸的时日不多了。”
“咳咳!!”
黎父刚说几个字就咳嗽不停。
咳嗽声犹如沉闷的鼓点,逐一击打在人的心上,迫使黎诗聆听这痛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