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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凌晨十二点的虹城沉入夜色, 沿街商铺大多已经关闭。

地处大学城中心地带的F大,周边娱乐场所原本不少,此刻仍有零星灯火亮着,刚结束考试的学生们正趁着空档出来消遣, 然而像程英这样深夜拖着行李箱行色匆匆的身影终究是寥寥无几。

虹城的冬夜带着刺骨的寒意, 即便裹着厚重的长款羽绒服, 程英仍觉得冷风一直顺着衣摆缝隙往里钻。

他瑟缩着坐进私家车后座时,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小伙子刚考完试回家?”前排的司机透过后视镜笑问。

“嗯。”程英颔首,指尖急切地摩挲着手机,“师傅,能开快点吗?我有点急。”

司机踩下油门, 语气带着几分稳妥:“夜里路滑,开太快不安全,但我尽量赶。”

“谢谢您。”

“怎么这个点赶回去?家里有急事?”司机又随口追问了一句。

程英只含糊应了声“嗯”,便不再接话。他摸出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 映出他上扬的唇角。

点开微信,一个备注为“老婆”的对话框静静躺在列表顶端,点进两人的聊天界面, 23:49分的时间下, 一行灰色小字显示着“撤回了一条消息”。

系统早已吞掉了具体内容,可程英记得真切, 他那时刚好拿着手机,也立刻看到了对方发过来的消息,肖黎给他发的是「想你了」三个字。

两人从高三走到现在,恋爱快满一年。别说这样露骨的表达,肖黎平日里连主动发消息都少见。

所以在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 程英连自己丢失的手链都忘了,他反复眨着眼,生怕是自己考试周熬出的幻觉。

直到下一秒,那行字迹就被系统吞回,只留下冰冷的撤回提示。

他这才猛地回过神,指尖在屏幕上飞快敲击起来。

「撤回了什么呀?」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老婆我也想你,好想好想你![小狗委屈.jpg]」

然而敲出的三行消息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复。

程英盯着屏幕上那只耷拉耳朵的小狗表情包,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掏空了一块,却又很快被另一种滚烫的情绪填满。

肖黎当初想去虹城上大学,填志愿时程英便一门心思跟着他报了虹城的学校。

当时程英想的是他俩就算不在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城市也不错,谁承想肖黎最后滑档去了千里之外的城市,而从此程英每个周末都要背着双肩包挤上高铁,在车厢里数着窗外倒退的树木。

单程五小时的车程,座椅硌得背疼,可只要想到终点站有肖黎在,他就觉得那些在路上颠簸的时光是值得的。

期末周连轴转的这段时间,程英连给肖黎发消息都得见缝插针,更别提跨越千里去见他。此刻划过手机日历,才惊觉两人竟已半个月没见面了。

肖黎从不轻易表露心意,而且他比自己早几天考完试,早已回到榕城的家中,却偏偏在自己考完试的当天发来这样一句话。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消息发出来后又被撤回,但程英向来是极易满足的人。哪怕只是短到不能再短的三个字,也足以让他开心很久。

‘肯定是好久没见面,太想我了。’程英勾着嘴角想。

他依照离开前的承诺给手机设了闹钟,每隔两小时就给陈家宝和柯普发送定位。当第四个闹钟还差一小时响起时,车子终于缓缓停稳。

望见眼前熟悉的建筑,他瞬间驱散了所有睡意,利落地付了车钱,下车从后备箱拖出行李箱。

此刻是清晨7:05,榕城的天色还没开始泛白,狭窄的城中村却已经苏醒。

早餐摊的白雾裹着肉香升腾,便利店卷闸门“哐当”拉起,收废品的吆喝与垃圾车的金属碰撞声交织,混杂着潮湿的腥气弥漫在逼仄的巷道里。

程英算准了肖黎的生物钟,再过二十分钟,他便该起床了。

于是他没急着给对方发消息,而是拐进街角熟悉的早餐铺,在店外搭起的简易棚下坐下,将行李箱推进木桌底,头也不抬地熟稔开口:“花姐,一笼小笼包,两根油条,一杯热豆浆。”

“好嘞!”正在蒸笼前忙碌的中年女人应声抬头,看清程英时先是一愣,随即笑出眼角的鱼尾纹,“哟,这不是程英吗?多久没见了!”

“花姐好久不见,您看着更漂亮了。”

“净会说好听的。”花姐将装着小笼包的竹蒸笼推过来,目光落在他脚边的行李箱上,“刚从学校回来?”

“嗯,下了车就奔这儿来了。”

“连家都没回就来找肖黎啊?你俩这感情还是这么好。”

“那是当然。”

程英夹起热腾腾的包子,望着巷口那栋熟悉的楼房,指尖在桌沿轻轻叩出节拍,大概再过十八分钟,肖黎会被生物钟唤醒,推开窗时说不定能看见坐在楼下啃油条的自己。

花姐转身继续忙活,程英捏着竹筷自顾自吃起来,眼皮却时不时往巷口瞟。油条蘸着豆浆咬下去的当口,每路过一个居民,他都要扬声打招呼。

“王大爷早,今儿晨练这么早?”

“刘奶奶拎这么多菜,小心一点。”

“小军慢点跑,红领巾歪到后脑勺啦!”

从高三那年每天放学傍晚送肖黎回家起,他就把这城中村的石板路走成了自家后院。哪家窗台养着多肉,哪户门口拴着黄狗,他比住了二十年的老街坊还清楚。

三两口扒完最后一口包子,程英才惊觉十分钟不到就扫光了整桌吃食。见花姐正忙得腾不开手,便主动接过零钱盒,帮着给顾客装袋找零。

没过一会儿,竹帘忽地被掀开,花姐一边擦着额头上的面粉一边叮嘱程英:“帮我看着点啊,豆浆卖完了,我进去拿。”

她话音未落,门外已经传来电动车的急刹声,几个赶着上班的打工族快步围拢过来。

“好,您去吧。”程英头也不抬地答应。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将两个馒头塞进塑料袋递给排在末尾的客人后开始数起的零钱,硬币与毛票在掌心窸窣作响,数到第三遍时,面前突然投下一团模糊的黑影。

一个熟悉的声线在热气腾腾的白雾里漾开:“两个花卷,两杯豆浆。”

程英闻言数钱的手指一顿,他猛地抬头,撞进一双盛满惊愕的眼眸里。

肖黎穿着件黑色羽绒服,头发睡得乱糟糟,眼下带着点青黑,显然是刚醒不久。

“程英?”他的声音还带着刚起床的沙哑,睫毛轻微颤了颤。

“老婆!”程英把零钱往抽屉里一推,绕过油乎乎的木桌,长臂一伸就将人捞进怀里。

怀里的人僵了两秒,才慢慢抬手,轻轻攥住了他后背的羽绒服布料。

身后传来花姐端着豆浆出来的脚步声,肖黎立刻往程英怀里缩了缩又挣了挣,程英刚把人松开,就听见花姐的笑声传来:“肖黎你可算来了,程英这孩子在这儿等你好久啦!”

程英立刻站直,像等着投喂的大型犬似的望向肖黎,眼睛里全是“快夸我”的光亮。可肖黎却垂着眸,只从喉咙里蹦出个“嗯”字,转而向花姐要豆浆:“花姐,一杯豆浆。”

“刚才不是说要两杯吗?”程英挠了挠头,“另一杯是……”

“刚才说错了。”肖黎接过装着豆浆的纸杯,神情没有什么变化,“只要一杯。”

说完他转身就朝巷子里走,程英拖着行李箱踉跄两步追上去,滚轮在青石板上磕磕绊绊。

“就吃这么点能饱吗?要不我再给你买俩烧麦?”

肖黎没接话,只是忽然顿住脚步:“你怎么在这儿?不是该在学校吗?”

“因为你昨晚发的消息啊。”程英紧跟着肖黎刹住脚步,行李箱因惯性撞在小腿上也没察觉,“我连夜坐车赶回来的,是不是特厉害?”

“昨天……”肖黎的喉结轻轻滚动了两下。

程英凑上前几乎要贴上他后背,声音里浸着蜜:“你忘啦?你说‘想你了’呀!黎黎,你第一次这么跟我发消息……”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嗓门太大,赶紧压低声音,“我好高兴。”

“是吗?”肖黎忽然加快脚步,运动鞋在地面上蹭出沙沙的响。

“嗯!”程英应了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对了,你后来怎么不回我消息?”

肖黎垂眸踢开脚边一块碎石,石子骨碌碌滚进一旁的下水道,他的声线没什么波澜:“睡着了。”

“是这样啊。”

程英没再追问,只顾着跟他往居民楼钻。直到踏上年老失修的楼梯,他才忽然“咦”了一声,伸手攥住肖黎的袖子:“你昨晚没回家吗?”

目光落向对方羽绒服敞口处时,他心里有些奇怪,肖黎衣柜里的衬衫永远用衣架撑得笔挺,决计不会穿成这样出门。

“在家。”肖黎的肩膀僵了僵,“只是衣服忘叠了。”

程英“哦”了一声,下意识去帮他理平衣领,指腹擦过他后颈时却顿住了。

那片苍白的皮肤上散着几点红痕,像被细密的齿子啃噬过一般。

第102章

“黎黎, 这是什么?”

程英的指尖悬在那片红痕上方,沉默两秒后终于开口。

肖黎却侧过头反问:“什么什么?”

“就你后颈啊,怎么红成这样?”程英掏出手机点亮屏幕,将刚拍下的照片怼到他眼前。

肖黎垂眸盯着那块亮屏, 睫毛在眼睑投下阴影, 程英看不清他眼里的情绪, 只看见他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羽绒服拉链头,指节泛白。

盯了两秒,肖黎猛地别过脸,冷不丁抛来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衣服质量太差。”

“啊?”

“质量太差,领口磨的。”

是因为这个原因吗?程英愣了一下。

他确认了一下, 肖黎里面穿的那件衬衫是他上个月在大学城某家网红设计师店买的,价格不算便宜,质量居然差成这样?

念头还没转完,肖黎忽然转过头:“盯着我不说话,难不成是怀疑我在外面偷人?”

“啊?”程英吓得手机差点脱手, “怎么会!我刚才只是在想……想给那家店差评!”他急得舌头打卷,生怕肖黎误会,伸手去拽对方袖子时, 却被不着痕迹地避开。

“老婆我真没那个意思, 你信我……”

肖黎没接话,突然在楼梯拐角停下脚步。

他指着面前掉漆的铁门, 声线冷得像结了冰:“我到了,你回去吧。”

程英这才发现两人已走到七楼。

他知道肖黎家里没人,对方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住。

“我能进去待会儿吗?”他攥紧行李箱拉杆,小心翼翼地问。

肖黎没应声,只是转过身盯着他。

楼道的声控灯恰在此时熄灭, 昏暗中程英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只觉得那道目光像扎在他身上,让他莫名心虚起来,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却还是讷讷地开口:“老婆你别生气嘛……”

“我没生气。”

程英却不信。任谁被恋人莫名其妙怀疑都会窝火,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背上了这口大锅。

原本想进门跟肖黎一起窝在沙发看电视的念头只好消散,他把行李箱转了个方向:“那我不进去了,你不生气就好。”

但第一天回来就闹得不愉快,心里总像缺了块。他搓了搓冻红的鼻尖,试探着问:“明天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吃完再给你买几件新衬衫,这破衣服咱不穿了。”

说完他便紧张地盯着肖黎的侧脸,直到对方沉默两秒后轻轻点头,才松了口气。

道过别后,他刚转身拖着行李箱踏上楼梯,肖黎却在身后叫住他:“程英。”

“嗯?”他立刻回头。

“之前跟你说的事,没忘吧?”

程英盯着肖黎看了两秒,猛地反应过来:“同学聚会嘛,后天晚上,没忘。”

肖黎没接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还要把秦胜叫来,班长特意拜托的。”程英连忙补充,“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保证忘不了。”

前阵子肖黎难得一次主动联系他,便是告知他班长决定在这个寒假办一个同学聚会,还特意叮嘱一定要叫上秦胜。

程英有些不解,这才毕业几个月,哪来这么急的同学会?更不明白为什么非得叫上秦胜。

可高中时班长与肖黎的关系最是要好,而肖黎的请求程英从不会拒绝。何况他和秦胜本就是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叫人这事对他而言也他不过是举手之劳。

一股凉风从楼梯间缝隙钻进来,吹得程英后颈发凉,他却忽然觉得肖黎眼底的寒意似乎淡了些。

只见对方终于点头:“谢了。”末了又补一句,“路上小心。”

得了心上人的叮嘱,程英喜得脚下发飘,哪还顾得上其他。自然也没注意到,在自己拖着行李箱转身下楼时,身后那扇铁门打开的瞬间,一只手从门后伸出,熟稔地将肖黎拽了进去。

坐进回家的出租车里,程英立刻给秦胜拨了电话。他在电话里问秦胜从学校回来没有,得到了肯定的消息后又约人家出来玩。

“不了。我今天要约会。”

“约什……”程英顿了一下,想起来最近好兄弟确实谈了个新对象,“就是你前阵子说的那个学长男友啊?”

“嗯。”

“行行行,约吧约吧。”程英说着,又把后天同学会的地点时间絮絮叨叨念了遍,叮嘱秦胜务必到场。

他家离这边有段距离,挂了电话后出租车在早高峰的车流里晃了四十多分钟才到小区。

一推门就看见一副标准的家庭场景:他爸翘着二郎腿坐在餐桌旁剔牙,他妈捧着最新一期时尚杂志看得入神,他弟叼着牛奶吸管打盹,校服领带松松垮在脖子上,像只蔫了的雏鸡。

“阿英?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程妈妈一脸惊讶。

“学校无聊,就早点回来了。”

“吃饭没?坐下来吃点。”

“在外面吃过了。”程英踢掉运动鞋,拖着行李箱往房间走,路过弟弟时顺手在他后脑勺拍了下,“还睡?再睡该赶不上早自习了。”

程语被拍得一个激灵,看清是谁后眼睛瞬间亮了:“哥!”

把行李箱塞进房间后,程英折回来坐在餐桌上问弟弟:“还有几天放假?”

程语兴奋地比出三根手指:“三天!”

“复习得怎么样?”

“老好了!”小家伙忙不迭往程英身边蹭,牛奶渍沾在嘴角也顾不上擦,“哥,今天放学你能来接我吗?”

“我?刚到家就使唤你哥啊?”程英挑眉。

“求求你了嘛……”程语晃着他的胳膊撒,“以前你读书总说忙,从来没接过我放学。”

程英看向妈妈,对方正翻着杂志轻笑:“随你呗。”

“行啊,”他捏了捏弟弟的脸,“背首《望洞庭》来听听,背顺了就去接你。”

程语立刻坐得笔挺,小脑袋随着背诵节奏晃来晃去:“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

字正腔圆的童声,尾音还带着点奶气的上扬。

“背得不错,”程英点头,“你哥今天就跑一趟。”

“耶!”程语兴奋得攥拳一挥。

看弟弟这反常的热络劲,程英忍不住追问:“到底为什么非让我接你?”

程语不语。

但是他很快就知道答案了。

下午四点半,当程英站在榕城第一小学门前被一群梳着冲天辫、系着歪领带的小家伙围在中间时,感觉自己特别像一只误入鸽群的猴子。

“程语!你真没骗人,你哥竟然真的这么帅!”

“那当然!”程语挺了挺小胸脯,一脸骄傲。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仰着小脸:

“哥哥,你是不是特别有钱呀?”

“哥哥,是不是有好多人给你写情书呀?”

“哥哥!你真给程语买了全套火星超人吗?他上周在班里炫耀了三回呢!”

程英低头瞥了眼程语,这小子正用脚尖蹭着地面,耳朵却竖得像兔子。

他忽然想起暑假时程语“不小心”落在他床上的日记本,摊开的那页用歪扭的铅笔字写着:如果生日能收到全套火星超人手办就好了。

得,生日还有两个月呢,这牛皮已经吹到天上去了。

为了护着弟弟这点小虚荣,程英弯起眼角笑:“是真的。”

“哇!”惊叹声一波接一波,程语得意得尾巴都快翘到天上,直到其中一个小姑娘仰着红扑扑的脸蛋:“哥哥,我长大能嫁给你吗?”

程语立刻慌慌张张拽住程英的手就往校外跑:“哥你可不能娶王雪妮!我们班冯刚喜欢她,他要是知道了能把你揍成土豆泥!”

“冯刚是谁?”程英任由他拽着走,看着小屁孩急得鼻尖冒汗的样子直想笑。

“我们班体委!”程语停下脚步,双手举到自己头顶比划,“就这么高!脸跟张飞似的,上次比赛掰手腕我们班三个男生都按不住他一只手。”

见程英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小家伙急得拽住他衣摆直晃:“哥!你记住没有啊?”

“记住了记住了。”

“对了哥,你真的会给我买火星超人吗?”

“买,生日就买。”

“耶!太好了!”小家伙蹦得老高,忽然被旁侧飘来的香气勾住魂,拽着程英往烤肠摊跑,“哥!我要吃那个!”

程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一个小男孩正舔着油亮亮的烤肠,辣椒面红得诱人。

他立刻板起脸:“不行,前两天是谁吃麻辣烫拉得蹲厕所半夜?妈妈说了最近不让你碰辣的。”

“我让阿姨别放辣椒嘛!”

“那也不行,路边摊不卫生,小孩子少吃。”

程语一脸不可思议:“你还经常吃呢。”

“你哥我铁胃,能跟你这玻璃肚比?”

程语说不过,索性往地上一蹲开始晃程英的裤腿:“我不管我就要吃!就要吃烤肠!”

嗓门越喊越大,引得旁边等孩子的家长直回头。

烤肠摊的阿姨看不下去了:“小伙子给弟弟买一根吧,我们家这肠可卫生了。”

程英头疼地揉眉心:“行了就这一次啊。吃完拿纸巾擦干净,回家要是被发现了我可不管。”

放学的孩子渐渐多起来,程英不想挤在人群里,便塞给弟弟十块钱:“你自己排队买,我在旁边等你。”

他站在马路边,被排队买烤肠的小学生挤得连连后退。

目光无意间扫过人行道边缘时,只见一个蹲在马路牙子上的身影,明黄色工装印着“脆当家炸鸡”的字样,头盔上还卡着个塑料竹蜻蜓。

他对这片地区熟门熟路,却从没听过这家炸鸡店。

新开的?

那人一动不动地低头盯着地面,脊背弓成虾米状。

程英好奇他究竟在看什么,忍不住往旁边挪了两步。刚靠近些,对方像是感应到动静般抬起头,两人视线撞个正着。

那人戴着蓝色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瞳仁里没什么波澜。

他盯着对方被口罩遮去大半的脸,心底忽然泛起股没来由的熟悉感。可当看到对方头盔边缘漏出的发丝时,那点熟悉又瞬间散成烟雾,他不记得自己认识染着金色头发的人。

对视的两秒短得像眨眼,那人重新低下了头。

程英顺着他的视线望去,胃里猛地一抽。

柏油路面的裂缝间,躺着一只被车轮碾轧过的老鼠,暗红的血肉混着灰毛摊在地上,早已辨认不出形状。可对方竟然看得入神,仿佛在研究什么稀世珍宝,连睫毛都没眨一下。

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惊得程英一颤,那人摸出揣在工装裤兜里的手机,划开屏幕的瞬间,对面的大嗓门顺着听筒蹦出来:“小康!你人呢?又来新订单了……”

程英听到对方模糊地应了一声,随后利落地收起手机,跨上后座堆着外卖箱的电动车,引擎轰鸣着扎进车流。

“哥!烤肠买好啦!”程语举着油乎乎的锡纸包蹦过来。

“好,走吧。”程英一把捂住弟弟的眼睛,生怕他瞥见路边的狼藉。这小子最怕老鼠,上次在公共厕所的旱厕里见到一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刚才跟那个戴头盔的人看什么呢?”程语扒拉着他的手指往外瞅。

“没什么,快吃你的。”

寒风卷着烤肠油香灌进鼻腔。

路过一棵榕树时,程英回头望了眼那人消失的方向,金色的头发和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还在眼前晃。

真是个怪人。他想。

第103章

不论什么时候, 和肖黎约会,对程英来说都是头等大事。

即便约定时间在下午,第二天他也破天荒地大清早便醒了神。

翻身下床的第一件事便是冲进浴室,随后从衣柜里翻出那件自己最喜欢的衣服, 对着镜子精心打理了发型。

末了还得意地拍了几张自拍, 分别发送给肖黎、秦胜, 以及他们的三人寝室群。

消息刚发出去,秦胜的回复便弹了出来:「10分。」

程英:「满分是?」

秦胜:「100。」

程英:「去你的。」

紧接着,是名为干饭三巨头的寝室群。

陈家宝:「铁树终于开花了,太阳都得西升了,英子今天居然捯饬自己了!」

柯普:「+1。」

程英看着消息, 下意识揉了揉鼻尖,脸颊有些发烫。

他在学校向来是随性惯了,平时大多是穿着T恤牛仔裤头发随便一抓就出门了,只有在重要场合或是去见肖黎时才会认真收拾收拾。

在群里插科打诨几句后,肖黎始终没有回复消息。

瞥了眼时钟, 还不到十二点,程英索性又躺回床上翻来覆去,掰着手指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

终于熬到下午四点, 他几乎是冲出家门的。

在商场与肖黎汇合时, 他眼前微微一亮,肖黎今天穿了件白色的上衣。

记忆里, 肖黎最常穿的颜色是黑色,高中时统一的黑色班服,程英总觉得有种奔丧的土气,可穿在肖黎身上却格外顺眼。

他总觉得肖黎与旁人不同,虽然是贫困生, 却从未有过半分自卑,背脊永远笔直,像一株挺拔的小白杨,即便穿着洗得发白的丑班服也难掩清俊。

那时他就暗自想着,廉价的衣服都配不上肖黎,肖黎这样的人,理应穿世界上最昂贵、最精致的衣裳。

后来他真的做到了,他变着法儿给肖黎买衣服、挑鞋子、选首饰,像是对待一个精心呵护的芭比娃娃。肖黎在他的投喂下,也从原先略显单薄的营养不良体态,足足长了十斤肉。如今看着眼前几乎脱胎换骨的肖黎,程英心中满是造物主般的成就感。

当肖黎此刻朝他走来时,光晕勾勒着对方的轮廓,他恍惚觉得是天使踏光而来,下意识就想伸手去牵,却被对方不着痕迹地避开了。

程英一愣,这才猛地反应过来,这里是人潮熙攘的商场,而肖黎向来不喜欢在公共场合与他有肢体接触。

他没多言语,转而提起早已备好的约会计划:“黎黎,我们先去挑衣服,完了去青榕街那家火锅店吃饭,饭后散散步,回来再看电影,好不好?”

肖黎点头。

两人转身拐进一家轻奢店。

肖黎的目光停留在展柜里的一件黑色丝绸衬衫,缎面在射灯下流淌着墨玉般的光泽,售货员适时上前介绍:“先生您真有眼光,这是今年秋冬的限定款,全球只发售五百件呢。”

程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几乎没有犹豫:“喜欢就拿下,我买单。”

随后的一个小时里,他们陆续逛了三家店。肖黎先后看中的钱包、袖口钉,程英付钱时眼皮都没眨一下。直到在面对一条深棕色的鸵鸟皮带时,他的动作顿了顿,标签上的价格差不多是他两个月生活费了。

肖黎显然察觉到了他的迟疑,刚触碰到展柜的手默默收回。他没有开口要,只是下颌线绷得有些紧。

程英心里“咯噔”一下,几乎是立刻抢在售货员开口前掏出了卡:“包起来。”

“不用了。”肖黎的声音冷得像块冰,话音未落便转身朝店外走。

“黎黎!”程英慌忙追上去。

肖黎置若罔闻,下颌线绷得像拉紧的弓弦。

“黎黎,我们回去买下它,好不好?”程英拽住他的袖口,语气带着讨好。

肖黎甩开他的手,语气不耐:"我说了不用,你听不懂人话吗?"

空气有些凝固。

程英攥了攥空落落的手心,试探着换了话题:“那……我们先去吃饭?”

肖黎没回头,只从鼻腔里哼出两个字:“随便。”

榕城的天说变就变。两人刚踏出商场大门,前一秒还挂着晴空万里,下一秒豆大的雨点就砸了下来。

他们仓皇躲进附近便利店的屋檐下,尽管只淋了片刻,程英的后背也被浇了个透。他顾不上自己,慌忙转头查看肖黎,对方头发尚干,只是袖子和后背洇出几片深色的水痕。

见肖黎没怎么淋湿,他才松了口气,又连忙检查手里的购物袋,好在一路护得严实,刚买的东西丝都没沾到水。

他像献宝似的凑到肖黎跟前:“你看,东西都没湿。”

却见对方盯着雨幕里翻涌的乌云,脸色比天色还要阴沉。

“我要回家。”肖黎突然开口。

程英愣住:可是火锅还没吃,电影票也买了……”

“你没看见下雨了?”肖黎猛地转头,“非要在这种鬼天气折腾?”

“火锅店就在前面一百米,电影院也在楼上。”程英急切地比划,“买把伞两分钟就到了,不麻烦的。”

“我不想去!”肖黎的声音陡然提高,“你不知道我最讨厌下雨天吗?明知道我不喜欢,还选这种天气约我出来,你到底什么意思?”

程英张了张嘴,想说早上看天气预报还是晴转多云,想说手机APP的预警根本没弹出。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肖黎此刻烦躁的神情,比任何解释都刺眼。

他确实记得,高中肖黎上下学时总在雨天攥紧书包带走得小心翼翼,因为要蹚过巷口那段积水路。

“我们才见了不到两小时……”程英的声音低下去,带着不易察觉的委屈。

肖黎突然冷笑一声:“程英,你现在连我的话都不听了?”他逼近一步,“追我的时候说什么‘你说东我不往西’,说最喜欢我连皱眉都好看。现在我只是不想继续玩了,你就跟我掰扯距离?”

“不是的!我只是…….”程英不知道为什么肖黎突然要把简单的事上升到这个地步,下意识想抓他的手,却被肖黎狠狠推开。

他想解释“我太想和你待在一起”,想辩白“我不是故意要在雨天约你出来”,可所有的话在肖黎嘲讽的注视下都变成了苍白的借口。

最终他只能垂下眼,从湿透的裤兜里摸出手机。

“我帮你打车。”

雨幕里的沉默闷得人喘不过气。

程英盯着便利店玻璃上自己模糊的倒影,突然想起前天晚上肖黎发来的微信对话框里,那被撤回的三个字让他盯着屏幕傻笑了好几个小时。

可此刻身旁的人却像块捂不热的冰,从见面到现在,没露出过一个笑容,甚至连眼神都懒得给他。

如果肖黎一直是这副冷淡模样,程英或许早已习以为常。毕竟从高中追他开始,他就习惯了对方的寡言少语。

可偏偏有了那句“想你了”做引子,此刻的疏离便成了根细刺,扎得他心口生疼。

他忍不住胡思乱想,那三个字会不会其实……只是肖黎一时兴起的玩笑?

他真的想自己吗?

网约车的双闪在雨中亮起时,肖黎率先迈开步子。程英慌忙追上去,下意识伸手护住他的头顶,另一只手拉开后车门。报完尾号后,他把购物的纸袋塞进肖黎怀里,然后叮嘱:“到家发个消息。”

眼看车子就要启动,他突然想起什么,冲着司机喊了声“师傅等我一下”便一头扎进便利店。

货架上的透明长柄伞还带着塑料包装,他抓起来甩下钱就往外跑。

可当他冲出店门时,路口只剩下一片空荡,刚才那辆网约车早已不知去处。

程英僵在原地,塑料包装被攥得咯吱响。

他盯着屋檐下汇成细流的雨水,许久才缓缓眨了眨眼,掏出手机重新叫了辆网约车。

回到家时,玄关的感应灯应声亮起,却照不见客厅里的人影。

程语去了同学家玩,爸妈也在外面上班,整栋房子静得可怕。

程英扯下湿透的外套,任由它滴着水砸在地板上。

他像滩烂泥般瘫在沙发上,手背重重覆住眼睛。不知过了多久,才机械地摸出手机。

划开外卖软件,翻了十几页都没找到想吃的东西。直到屏幕上闪过一个有些眼熟的LOGO——“脆当家炸鸡”。

他想起昨天在马路牙子上看到的那个怪人,鬼使神差地点进去,销量栏里鲜红的“999+”格外扎眼,往下翻评论区,前排全是“好吃”“下次还吃”的留言,配图里的炸鸡裹着金黄的脆皮,确实诱人。

他随手下单了销量榜首的黄金脆皮全家桶,随后拖着湿透的步子进了浴室。温热的水流冲过头顶时,外卖软件的提示音在客厅响了两声,却被哗啦啦的水声盖了过去。

等他吹好头发出来,时钟已经走了二十分钟,手机屏幕上骑士的定位停在距他200米的路口,那个黄色小人像被钉在地图上,一动不动。

程英盯着屏幕等了两分钟,直到小人突然跳了一下,开始朝自己逼近。

50米、30米、10米。

“叮咚!”

门铃响起。

拉开门的刹那,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眼前的骑手裹着件破了个大洞的黄色雨衣,裂口处露出底下湿透的工作服。

头盔歪扣在头上,昨天那只插在顶上的竹蜻蜓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个突兀的小孔。

裤腿上满是深褐色的泥点,从膝盖一直糊到脚踝。

蓝色口罩被雨水浸得发皱,唯独露在外面的眼睛,依旧是昨天那种沉得像潭水的平静。

骑手默不作声地递过印着「脆当家炸鸡」字样的纸袋。

程英接过来时,发现除了袋口沾着几滴雨水,整个袋子硬挺干燥,显然被精心护着。

他甚至能在脑海里还原出当时的画面:电动车冲进积水坑的瞬间,骑手连人带车摔在路面上,爬起来时顾不上擦破的膝盖,先把外卖袋紧紧护在怀里。

眼看对方转身就要去按电梯,他突然喊道:“等一下。”

骑手闻声回头。

程英从门后拽出那把仍裹着塑料膜的透明长柄伞,不由分说塞进对方手里:“雨太大了,路上慢点。”

骑手盯着塑料膜上的水珠,两秒后才缓缓接过,一个短促的“谢”字闷在蓝色口罩里,有些模糊。

电梯抵达的提示音在楼道响起,他转身走了进去。

程英关上门,把炸鸡袋搁在茶几上,却不由自主地走向阳台。

外面的雨势丝毫没有减弱。

一分钟后,那个裹着破雨衣的身影终于冲出单元门,他送的长柄伞在对方迟疑了一下后被挂在了车把上,随着电动车启动的颠簸轻轻晃荡。

一人一车很快就消失在小区里。

程英盯着空荡的路面突然一拍脑门。对了,骑手怎么可能一边骑车一边撑伞啊,这把伞送得实在太不合时宜了,还不如送两张创可贴。

回到客厅里,他打开外卖盒的瞬间香气猛地涌出来。炸鸡表皮还带着酥脆的余温,咬下去时,温热的肉汁混着蜂蜜芥末酱在舌尖绽开。

他重新拿起手机,屏幕上“订单已送达”的提示下方,是一个系统默认的灰色头像,骑手姓名栏赫然写着:小康骑士。

另一边的雨幕深处,电动车在积水中划出银亮的弧线。

架在车把前的手机屏幕骤然亮起,弹出一行提示:客户g向您打赏了10元。

小康骑士垂眸瞥了眼,指尖在车把上顿了顿,想起刚才那人递伞时说的话,下意识放慢了车速。

第104章

前一晚的暴雨把天空洗劫一空, 第二天醒来窗外已是一片天朗气清。

程英在床上躺了许久才伸手拿过手机,意料之中,昨晚发给肖黎的消息依旧石沉大海。

“哥!”门外突然响起程语的声音,鸡窝一样的小脑袋从门缝里探进来, 眼睛亮晶晶地盯着他。

“什么事?”程英撑起半个身子。

“哥, 你昨天买炸鸡了?还是脆当家的炸鸡!”程语扬了扬手里的白色小票。

“对。”

“超大桶的欸!”程语晃到他床边, 手指戳着小票上的配字,“哥你吃完了吗?”

“没,放冰箱了。”程英故意板起脸,“但你不能吃。”

“为什么?”程语一副天塌了的表情,“我就吃一个小鸡腿不行吗?就一个!”

“去问妈妈, 她点头你就可以吃。”

程语扭头望向厨房方向,妈妈正站在灶台前,手里的锅铲翻动着金黄的煎蛋,那是他每次考试前妈妈必做的双百煎蛋,据说吃了就能考满分。

程语撇了撇嘴, 小声嘟囔着“不吃就不吃”,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眼睛重新亮起来:“哥, 我今天放假, 下午你还能来接我吗?同学们都等着看你呢!”

“不行。”

“又为什么啊!”

“今天有约了。”程英掀开被子下床走到衣柜前。

“又有约!”程语抱臂做小大人状,脸上写满了不满, “你昨天才出去,今天又要出去?”

“你昨天上了学,今天就不上了?”程英从镜子里看到弟弟气鼓鼓的模样,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哼!你是不是又要出去见你对象了?”程语突然叉着腰宣布,“谈恋爱真麻烦!整天不是约会就是等消息, 我以后才不要谈恋爱!”

程英正扣着衬衫纽扣的手猛地一顿:“你八字还没一撇呢,倒先学会嫌弃了。”

“本来就是嘛!”程语拍开他的手,却在转身时偷偷瞄了眼被程英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

他才不要像哥哥那样,每天抱着手机等一个根本就等不到的回复。

没劲!

晚上的同学聚会定在离程英家不远的商圈饭店,因为肖黎始终没回消息,电话也没人接,程英就特意绕到他家楼下接他。

一路上肖黎一直没说话,只有程英偶尔开口时,他才从鼻子里发出一两声“嗯”来回应。

程英猜不出他是不是还在为昨天的事赌气,只好尽量少说话,生怕碰到对方的情绪。

两人差不多是卡着约定时间到的饭店,刚到门口程英就收到了秦胜的消息,说自己马上到了,他便转头让肖黎先进去。

没想到肖黎没动,反而抛过来今天最长的一句话,语气里带着点少见的探究:“秦胜和他男朋友分手了?”

程英愣了一下,肖黎向来对别人的事不怎么关心,这么突然的提问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你说的是哪个啊?”

肖黎没接话,只是用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睨着他。

程英这才慌忙解释:“哦对,他之前那个早就分了,最近刚谈了新的。”

“为什么分手?”肖黎追问。

“这……”程英迟疑了一下。

他总不能说是因为秦胜被绿了吧,就算是对着肖黎,他也不想随便把朋友的私事抖出来。

沉默了一会儿,他只能含糊地应付过去:“不太清楚。”

肖黎立刻皱起眉:“你跟他关系这么好,怎么会不清楚?”

“就算关系再好,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秘密吧。”程英这么回答,可肖黎显然没被说服,身上的气场瞬间冷了下来。

程英不知道自己哪里又惹到他了,就见前头晃过来一个身着长款毛呢大衣、身形挺拔的高大身影。

他赶紧扬手招呼:“老秦,这儿呢!”

秦胜走到两人面前,和没什么交情的肖黎只潦草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目光便转向了身旁的程英。

好几个月没见着秦胜,程英高兴地揽过对方的肩膀开始跟他叙旧,一边说着一边往饭店包厢里走。

肖黎走在最前面,一路走得飞快,程英和秦胜两个个子超过他半个头的人都快赶不上他了。程英下意识去拉他,结果刚触碰到就被一把甩开。

秦胜见状问他:“你们还没和好?”

和好?

程英想了想:“你说我打电话叫你来同学聚会那次啊?”

那一次,程英不过是对大一就组织同学聚会感到疑惑,又不理解为什么非要强调要邀请秦胜参加,仅仅提出这两点疑问,肖黎就当场翻脸了,不仅冲他发火,还一气之下删掉了他的联系方式。

秦胜:“嗯。”

“早和好了。”程英摊手,目光追随着前方渐行渐远的背影,“不过你也知道,他这人就这样,在外面的时候巴不得跟我保持十米远。”

话音落下,四周陷入短暂的沉默。秦胜没有接话,只是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推开包厢门,喧闹声扑面而来,已经有大半同学落座。

众人举杯欢声笑语,一直到几乎所有人都到场了,有人指着门口惊呼:“陈小可来了!”

包厢门再次被推开,一道身影慢悠悠晃了进来。

高考完后,陈小可家的生意突然扶摇直上,一夜间从普通人家跻身富豪行列。

此刻他周身萦绕着土豪的张扬,名车钥匙、奢牌logo、拇指粗的金链子,还有身后站着的高大男人,恨不得在脑门上刻满“暴发户”三个烫金大字。

“各位好久不见!”陈小可扬着下巴,语气里满是炫耀,“给大家介绍下,这是我男朋友。”

陈小可侧身让开,露出身后的男人。对方看起来大概二十四五岁,穿着一件烟灰色衬衫,袖口随意挽到小臂,眉眼间带着几分成熟男人的冷冽气质,倒有几分型男风范。

“他叫钟想。”

众人瞬间如潮水般围拢过去,七手八脚地拉着陈小可往主位拽。

“陈总这行头不便宜吧。”

“早知道当初该跟你混!”

“苟富贵勿相忘啊。

此起彼伏的夸赞声里,陈小可倚着椅背,挑眉微笑。

程英凑到秦胜耳边嘀咕,声线压得极低:“长得还行,也没有巨帅吧,到底是谁传的小道消息?还没有我俩帅。”

话音未落,眼尾忽然瞥见斜对角的陈小可正用镶钻的手机壳轻叩着桌面,明明在跟旁人说笑,目光却三不五时往自己右边瞟。

他扫了眼旁边低头回消息的人。

这架势,明摆着是冲秦胜来的啊。

这念头刚冒头,热菜便陆续上桌了,程英夹起一块糖醋排骨,筷子刚伸到肖黎碗边,却见对方猛地侧过身子。

排骨“啪嗒”一声坠在桌面上,程英诧异抬眼,正撞上肖黎略微有些紧张的目光。顺着那道视线望去,斜对面的陈小可男朋友正低头给陈小可擦拭着碗筷。

等他再转头,肖黎已经重新低下头,筷子在白米饭里戳出个深坑,额前碎发遮住了眼睛,看不出情绪。

程英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没由来的心里一堵。

大概吃了十来分钟左右,身旁的秦胜突然放下碗筷:“我出去一下。”

程英心不在焉地应道:“上厕所吗?我陪你。”

出了包厢,秦胜却径直往走廊另一头走:“我先走了。你等会儿让回包厢了跟班长解释一下,就说我身体不舒服。”

“不是,你这就走了?下面还有唱k环节呢。”

“我不去了。”

程英一想,今天与其说是同学聚会,倒不如说是陈小可的个人秀场,连他也觉得有些食不知味,秦胜不想待也正常,便也没再拦着。

只是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秦胜都没动,他有些奇怪:“那你怎么还不走?”

“我男朋友来接我。”

“哦?”说到这个程英可就不困了,“行,那我也等着。”

他还没见过秦胜的新男友呢。

结果等没一会儿,他迎面看到一个裹着雪白羽绒服的男生朝着这边走来,五官精致得像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大脑瞬间宕机的他僵在原地。

等等,为什么没人告诉他秦胜的男朋友竟然是方嘉容啊?

“结果你们还是在一起了?”他转头看向秦胜。

“嗯?”

“嗯什么嗯?”

“你说的话,什么意思?”

“就是……这学长以前不是跟你表过白吗……”

后面程英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是机械地应答着秦胜抛出的每一个问题。直到回答完最后一句,他整个人还陷在“好兄弟和高中很出名的学长在一起了”的魔幻现实里。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秦胜的手掌轻轻落在他的肩头,拍了拍便要离开。可才迈出半步,他又突然定在原地,像是想起什么重要的事。

“我也想告诉你一件事。”

“嗯?”程英闻声抬头。

“我男朋友很爱我,我也很爱他。”秦胜直视着他的眼睛,语气平稳而郑重。

“搞什么?”程英挑眉轻笑,“一言不合撒狗粮啊?”

“不是这样。阿英,”秦胜神情认真,“我只是希望你遇见的也是这样的人,你们彼此喜欢,能站在平等的位置上相爱。”

程英怔了怔。

他想,好久没听过秦胜这么叫自己了,也好久没听过他这么正经说话了。

“走了,改日再约着吃饭。”秦胜朝他随意挥了挥手,脚步轻快地迎上前去。

程英立在原地,望着两人的身影。

那位素来神色清冷的学长,在看到秦胜朝自己走过去的瞬间,眼底漾开温柔的涟漪。

寒风卷起几片枯叶擦过程英脚边,他裹紧外套,目送两人并肩走远,直至背影消失在街角。

许久,他转身重新踏入饭店。

刚推开包厢门,暖气裹挟着谈笑声扑面而来。

还没等他坐稳,班长就探过身来:“程英你回来了,秦胜呢?”

“他肚子疼,回家了,不用管他。”

这话一出,原本喧闹的包厢瞬间安静下来。

如果说聚会前还抱着单纯叙旧的念头,此刻大家已经全然看清这场同学会的真实底色。

陈小可高中三年苦追秦胜无果,高考后家中突然暴富,火速交了个相貌出众的男友,如今大张旗鼓组局,无非是想上演一场“以前的我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的戏码。

可主角秦胜一走,这场精心编排的戏瞬间没了焦点。

班长笑容僵在脸上,陈小可脸色也一阵青白。

班长急忙打圆场:“身体是比较重要,那咱们接着吃!”

陈小可却突然开口:“你们看见钟想了吗?”

“没见着,上厕所去了?”有人随口应和。

程英目光扫过空荡荡的座位,后知后觉发现不仅钟想不见踪影,连肖黎也消失了。

心脏莫名重重一跳。

“刚才服务员送错酒水,钟想离门近,主动帮忙去换了。”班长挠挠头,“不过去这么久还没回,是不是东西太多拿不动?”

“我去看看。”程英猛地起身,“搭把手。”

“那就辛苦你了。”

“没事。”

他出了包厢快步穿过饭店长廊,在大厅酒水台找了个遍,却不见钟想的踪影。

向服务员打听时,对方指着一旁堆好的酒水解释:“那位先生说要出去买烟,让我们先放着,还说很快回来取。现在需要帮您送进包厢吗?”

“不用,我等会儿再来。”程英丢下句话,转身便往饭店外走去。

他在附近几家便利店匆匆扫了几眼,都没发现要找的身影。犹豫片刻正要折返,忽然有缕刺鼻的烟味钻进鼻腔。

昏黄路灯照不到的拐角处,两道身影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程英呼吸一滞,即便只能看到模糊轮廓,他也能一眼认出那个稍微低一些的身影。

鬼使神差地,他贴着墙壁躲进阴影里。

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有些尖锐:“你说过你不会跟他发生关系。”

另一个声音懒洋洋地带着不耐:“想什么呢?就种了几个草莓,那小子非要穿个低领露给姓秦的看,关我什么事?”

“但你还是碰他了。”

“拿钱办事而已。”那人嗤笑一声,打火机清脆的咔嗒声划破寂静,“他乐意花钱,我配合一下,有什么问题?”

熟悉的身影猛地攥紧拳:“他今天已经在秦胜面前摆足了谱,你们总该结束了吧?”

“结束?”烟头在黑暗里划出一道猩红的弧度,“那你告诉我,结束了我上哪再找这么肯砸钱的主?”

“你难道喜欢上他了?”

“喜欢他的钱,怎么不算喜欢呢?”

“我现在也有钱了。”

烟味有些刺鼻,程英皱了皱眉,忍不住捂住口鼻,辛辣的气息却无孔不入,喉咙里泛起一阵难以抑制的痒意。

就在这股痒意即将冲破防线的刹那,一声轻蔑的嘲讽突然传来。

“你有钱?你是说你那个小男朋友逢年过节转给你转的的零花钱啊?”

程英浑身一僵,所有的不适瞬间被抛诸脑后。

“他是有点闲钱没错,但家底能跟陈家比吗?就那点零花,够我买块表吗?

傻黎黎,”那人伸手捏住面前人的下巴,指腹蹭过他泛白的唇瓣,“过惯了穿大牌、出入五星酒店的日子,你还能穿二十块的地摊货,啃馒头就咸菜吗?人都是往高处走的,以前靠着你男朋友的钱还能勉强过活,可现在不行了。”

“可你说过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啊,你是我带着长大的,我怎么会不喜欢呢?”那人语气骤然放软,手臂圈住对方的腰往怀里带,“但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他给钱我演戏,你乖乖待在我身边,何必较真非要捆死我呢?黎黎乖,我们不闹了,今晚我还去你家找你好不好?”

带着哄骗意味的语调,像裹着蜜糖的砒霜。

程英的指甲深深抠进水泥墙面粗糙的纹路里,墙灰簌簌落在手背上,他却浑然不觉。

“……我知道了,想哥……”

缠绵悱恻的尾音带着程英从没听过的顺从,甜腻得发齁的语气与记忆里那个冷漠的声音判若两人。

他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直跳,眼前的画面开始扭曲变形。

黑暗中,高一些的黑影指尖顺着后颈缓缓上移。下一秒,较矮的身影仰头踮脚,主动吻上对方的嘴角。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慢放键。

程英能清晰看到黑影指腹蹭过颈侧皮肤的纹路,看到两人喉结滚动时吞咽的弧度。

那些细节被无限放大,刺得他眼眶发酸,连呼吸都带着痛。

第105章

程英记得秦胜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肖黎, 那时他回答,因为肖黎英语好。

他还记得秦胜当时不可思议的眼神,可只有他自己知道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却也不是这个。

那是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后, 在班主任重新编排座位后的第一节英语早读课上, 他正对着某个单词反复咬舌, 突然有支水笔尾端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课本。

“重音在第二个音节。”

新同桌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念单词时舌尖抵着上颚的弧度标准得能掐出水来。

等他跟着念对音节,转头去看时,阳光正好洒在过对方微垂的眼皮上,好看得要命。

那个暑气蒸腾的清晨, 校服领口灌进的风都是烫的,程英的心脏也跟着发烫。

后来的三百多天,他的书包里永远装着两份早餐,自行车后座总挂着肖黎的书包。

追到肖黎的那天更像场不真实的梦。他攥着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的钢笔,送给肖黎时在教学楼天台上憋红了脸, 连一句简单的“我喜欢你”都说得磕磕绊绊。

肖黎听完只是垂眸拨了拨额前的头发,神情没有什么变化。

“那就试试。”说完便没了下文,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讨论今天吃什么。

程英听完却像被点燃的炮仗, 绕着操场跑了五圈。

他那时候悄悄发誓, 自己一定会对肖黎很好,不让肖黎吃苦, 不让肖黎流泪,永远最喜欢、最宝贝肖黎。

但那时的他并不知道,一年后的自己会躲在这片狭窄的阴影,看着自己的宝贝跟其他男人抱在一起。路灯把肖黎的影子投在对面斑驳的砖墙上,那人正仰着脖颈吻向陌生的男人。

程英记得第一次和肖黎牵手时, 对方指尖的冰凉让他紧张得冒汗,连多停留一下都要偷瞄肖黎的脸色。而此时那双被他牵过的手,正熟稔地勾住别人的后颈,指腹摩挲着别人的喉结。

为什么呢?

他对肖黎不够好吗?

早餐永远是温豆浆配肖黎最喜欢的糖心蛋,冬天晚自习后不论多冷都要绕远路送他回家,连对方随口提过的绝版漫画,他都会翻遍整个榕城的旧书市场淘来送给对方。

可那些小心翼翼捧出的热忱,怎么就焐不热眼前这个人?

回到饭店时,程英依旧有些神思恍惚,直到服务员连唤数声才如梦初醒:"先生,您的酒水。"

他低低应了声“嗯”,接过托盘的指节微微泛白。

推开包厢门,金属托盘轻磕桌面的脆响惊破了席间的谈笑声。

“钟想人呢?没找到他吗?”

“肖黎也不见了,他又去哪了?”

“程英,秦胜真的是因为肚子疼才走的?”

接二连三的追问扎得程英太阳穴突突直跳,他默不作声,只是坐回自己的位置重新拿起碗筷。

几分钟后肖黎和钟想先后推门而入,絮絮叨叨编造着离席的缘由。

程英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肖黎在身侧落座的声响也没能让他分神。

整桌饭菜在推杯换盏间渐渐凉透,他始终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脊背挺得笔直,却像座没有生气的雕塑。

餐盘快见底时,众人七嘴八舌地规划着下半场的KTV行程,他突然放下筷子出声:“抱歉,你们玩吧,我就不参与了。”

说着他在手机屏幕上快速敲了敲,然后将手机倒扣在桌上,目光平静地望向班长:“我和秦胜的饭钱发到群里了。”

班长蹙眉:“是有急事吗?还是哪里不舒服?”

“没事,也没不舒服。”他摇摇头,“就是不想去了,抱歉。”

说完这句话,他能感觉到肖黎骤然转过来的目光,但他没有回头。

刚抓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对方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过来:"等等。"

他终于转过身,自肖黎踏入包厢的那一刻起,两人第一次对视。

“你去哪?”肖黎问。

“回家。”他答。

肖黎蹙眉,指着身旁的空座椅:“坐下。”

程英纹丝未动,只是问:“还有事吗?”

往日里,只要肖黎一开口,程英就会乖乖就范。可今天,他笔直地站在原地,像是没听见一样。

肖黎的眼神沉了沉,重复道:“我让你坐下。”

“没事我就先走了。”程英抓着手机的手指微微收紧,屏幕边缘硌得掌心生疼。

周围同学的目光像探照灯般聚焦过来,肖黎有些尴尬。

他突然站起身,椅子与地面摩擦出刺耳的声响,两步跨到程英面前。

“程英。”他轻声开口,“你今天要是敢踏出这个门,以后就别再联系我了。”

程英垂眸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人,那张熟悉的脸没什么变化,只有嘴唇有些异样,色泽鲜红,边缘微肿。

不是特别明显,如果不是他刚才亲眼目睹了那一幕,恐怕他只会以为对方是辣子鸡吃多了。

“那就不联系了。”他听见自己有些干涩的声音响起,同时胸腔里某个地方在轰然坍塌。

话音落下,他转身大步离去,身后的包厢门重重撞上门框,发出沉闷的回响。

周围的同学面面相觑,眼神里满是错愕。

“程英这是怎么了?你们吵架了?”有人试探着向肖黎开口。

肖黎死死盯着那扇震颤的门,喉结动了动,吐出三个不带温度的字:“不知道。”

指尖摩挲着玻璃杯,心底腾起一股烦躁。

程英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这样失态过,更可笑的是,他连对方突然爆发的缘由都摸不着头脑。

班长迟疑着问:“要不你去看看?”

“不用。”他坐回原位,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他自己会回来。”

走出饭店时,一阵刺骨的冷风扑面而来,程英下意识眯起眼睛。

他裹紧外套,逆着黑压压的人潮前行。

裤兜突然震了震,隔着布料传来酥麻的触感,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回来顺路带包盐,还有生抽,要李锦记的啊。”电话那头妈妈的声音传过来,程英漫不经心地应着,目光却落在街边橱窗里倒映的自己。

“听见没?别又买错了,上次你买成老抽……”

“知道了。”

挂了电话才发现压根没记住,他叹了口气,回拨过去重新记下。

在附近的生鲜超市买完东西排队结账时,收银台上方的电视正播着一则广告:“香到灵魂出窍,鲜到疯狂尖叫。脆当家炸鸡,一口接一口,快乐永动机!”

屏幕里裹着脆皮的炸鸡正滋滋冒油,程英盯着金黄的肉汁发愣,心想这个炸鸡店最近是不是出现得太频繁了。

“下一位。”

扫码枪“滴”的一声打破思绪。

他拎着塑料袋走出超市,寒风里忽然闻到股熟悉的香味。抬头望去,街对面的商铺亮着块红色灯牌——脆当家炸鸡。

“是不是太巧了点……”

面积不大的炸鸡店铺里暖光氤氲,柜台后的年轻女人正用平板电脑核对着订单,栗色卷发松松挽在脑后,露出的耳坠是只迷你炸鸡模型。

“一打啤酒。”一个男声从柜台前传来。

女人下意识抬眼,撞进一双漂亮的桃花眼。

豁,好标志的小伙子。

“好的帅哥,”她递出菜单时笑得眉眼弯弯,“要不要试试我们家的招牌脆皮鸡?味道很不错哟。”

程英摇摇头没接菜单。

店里暖黄的灯光映着墙上的卡通炸鸡贴纸,靠窗的位置还空着几桌,但他却推开玻璃门,在门外吱呀作响的铁皮桌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