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侧脸搁在桌上,斜楞着眼睛,醉醺醺地看我:“你他妈……你他妈喝高了!”
我抽了口烟:“你说的都对。”
见我不说话,她从桌上爬起来,晃了晃,给自己也倒了一杯,仰头干了,舒爽地呼了口气,傻傻笑着,还在那教我:”我跟你,跟你说……喝酒的话,就应该,嗝~吃海鲜……“
”这儿全都是烤串,哪来的海鲜?“
”砰!“她一拍桌子,烟灰缸都弹了弹,豪气千云:”附近,附近就有海鲜市场!咱去,去弄十来只鲍鱼……“
我说:“你他妈多了吧,大半夜的,哪儿来的海鲜市场没打烊?你去海里给我抓十几条吧,我一脚给你踢海里去。”
闻言,她也没生气,打了个嗝,在那傻笑——这家伙酒量平平常常,喝多了倒是跟老沈一样,舌头也跟着大,时不时打嗝。打嗝也闷声不响,就在那身子猛地一颤。她摇晃了片刻,一伸手:
“给我根烟!”
我从来没见过这家伙抽烟,弹了下烟灰,问:”你会抽烟?“
她低着头,光支楞着手:”废,废话那么多干嘛!拿来!“
我看着也好玩,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地给她。
她接过,手忙脚乱,叼在嘴上,结果还叼反了,滤嘴直勾勾地冲着我,我跟她说完之后,她这才吐了两口烟草碎末,叼正,管我要打火机。
我把手伸过去,拢着手,给她点上了。她默默地低着头,也拢着火,轻车熟路,看上去倒像个老手,她吹了口烟气,问我:”这怎么抽的?“
”把烟抽到嘴里,吸口气,把空气和烟气一起吸到肺里,然后吐出来。“我说。
她照做了,吸了口烟,将烟气缓缓吸到肺里。我盯着她,却见她破天荒没有咳嗽,而是盯着酒杯,目光昏沉,我问她:”不呛啊?“
她闻言没有说话,抽了两口,明显不喜欢这个味道,于是给掐了,搓着烟屁股转圈,似有所思,才想起来回答我:”呛。“
我心说呛你还抽,那你不是虎吗,听见她问:”你叫陆仁,是吧?“
这问题险些给我问笑了,感情咱俩一路坐飞机过来,你都不知道我真名叫啥?我回道:”我姓吴,叫吴彦祖。“
她似乎喝多了,我突然发现,她盯着烟嘴,突然有了些萧瑟沧桑的样子,按理说,她今年25——25已经不再年轻了,哪怕故作浪漫,也会有印在骨子里的老成。
喝完酒,抽完烟,她突然就变成了这么个老成的人,这似乎很符合逻辑。搓着烟屁股,若有所思。片刻后,她问我:
”你,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怎么的,你要泡我?“我端着酒杯。
她趴在桌上,嘿嘿傻笑,方才有些萧瑟的样子一扫而空,又变成了个小孩儿似的人:”你给我滚!“
”你开口问的,现在还让我滚?“
她问我:”哎,你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不叫‘哎’,你叫唤小狗呢?“我点上一支烟,吐出口烟气。
”哎,吴彦祖,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她嘿嘿笑道。
”以前有。“我吸了口烟,看着大排档里面。
大排档的灯光灭了一半,如今临近深夜,按理说应该快打烊了,但这里依旧有不少人逗留,有些脑袋都栽在了桌子上,动也不动,却没有人出来劝。想来这里的服务员,上的应该是夜班,这大排档应该是夜间营业,时间尚早。
”现在呢?“她的脑袋搁在桌上,眼神因为酒精的缘故飘忽迷离,问我。
我抽了口烟,良久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片刻后,我说:
”现在也有。“
旅店最终还是找到了,在大排档附近的一家小区底下。看似是个门市房,但里面别有洞天。小二楼的布置还算干净整洁,我拿了钥匙,进房间后,她一头栽在床上,不省人事——这儿到底还算机场附近,我跟上官移山按理来说性别不同,男女之间授受不亲,我对一个先前是男人的姑娘也没什么性趣,于是打算开两间房,很可惜,似乎只有这一间双人房了。
我把她的外套脱了,她歪着脑袋,睡得很熟,不省人事,任人摆布。这家伙身上有股很香的味道,说不上是什么味,有点像古龙水,把她的外套脱掉之后,让她躺在床上,然后给她盖好被子——我可不想给她脱得就剩个裤衩,就为了让她睡得劲点,第二天她一口咬定我是变态,得不偿失。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可懒得做。
关了灯,我也躺在床上,看着被窗外路灯照亮的天花板,枕在自己胳膊上,若有所思——距离那新娘婚礼尚早,还有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一周,我应该是住在上官移山的家里——这个人就是搞笑,她自己不敢跟别人表白,非要等到别人都快结婚了,这才追悔莫及,要跑去抢婚,这不是开玩笑一样?
想着想着,意识流离,又想到大排档桌子上,她问我,我又没有喜欢的姑娘。喜欢的姑娘,我应该是有的,我喜欢龙哥。这种喜欢超脱了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兄弟间的喜欢,那应该是某种男女之情的喜欢——我是喜欢龙哥的。喜欢她坐在椅子上,叼着烟,跟我讲打团的步骤,跟我讲要带我入坑。我还喜欢龙哥比较沙哑的声音,她以前作为男人的时候,声音也是沙哑的,可变成女人之后,这沙哑变成了一种性感,按别人的话来说,那叫”烟嗓“,是极富磁性的声音。
还有她身上的男士洗发露香味,她小火炉似的身体,我想我喜欢的是她身上的每一部分,她身上似乎没有什么是我不喜欢的——问题是,我喜欢的不仅仅是龙哥,我还喜欢老韩,我也喜欢老沈,甚至喜欢不苟言笑的明海。这就是问题所在。
因为如此,我对谁都不能说喜欢,我应该是个滥情者,而这也是滥情者的悲哀。这儿又不是远古丛林,我们又不是原始人土著,这里是z国,是现代化都市。社会规定,一个人只能喜欢一个人,并且和她结婚——也许跟社会没有关系,可能一夫一妻制能追溯很久,追溯到几千年前的某个皇帝。一切都是某个皇帝,或者另外某个有权者规定的。他要求,人类只能一夫一妻,违背者就是大逆不道,就是滥情,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的。
看着天花板,我听见上官移山小声嘟囔着什么,两个字,凝神停了一会儿,我听见她再说一个人的名字:
”小雪。“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了,我是个起来的挺早的人,然而发现上官移山比我更早,她早就醒了,正叼着牙刷,在房间里晃荡,睡眼惺忪。见我坐起来,打了个招呼:”醒了啊。“
我说:“没醒,我现在梦游呢。”
她懒得听我抬杠,看了我一眼, 慢悠悠走进厕所。
喝了酒,我脑袋还是有些痛,坐起身来,去厨房喝了口水。上官移山倒是淡定,昨天喝的烂醉如泥,今天却起得比我还早,早起的鸟有虫吃,她起得倒是早,应该能吃很多的虫,可能这跟她创业有些关系——我本以为,一觉起来,她应该大喊大叫,用被子捂住身体,问我为什么在这儿?我怎么来的?你没对我做些什么吧?现在倒是我多虑了,自从老韩那事儿之后,我变得有些奇怪,老想些有的没的。
第二百三十七章:
既然我跟上官移山已经醒了,就没有继续住在这里的必要了——先前她喝多了,需要找个地方睡觉,也问不出她家住在哪,喝成那个样子,也问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于是,早上洗漱了一番,随便找个地方吃了早点,我俩准备出发了。
去的地方是上官移山的家,她家距离机场的距离有点远,出了旅店,先是打了个电话。过了不到十分钟,抽根烟的功夫,一辆奔驰停在了这小破旅店门口——这些有钱人似乎格外热爱奔驰这种车,跟锋少不同,奔驰可能有某种低调的魔力,我也不太清楚。
上了车,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的人,一直没说话。上官移山上车之后,盯着窗外昏昏欲睡。昨天喝的有点多,今天又起的太早,导致她并没怎么睡好。期间我俩的气氛很沉闷,问过了司机能不能抽烟,得到了模棱两可的答案之后,我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烟——这车设计的倒是挺好,车子的前座后面有个小抽屉,抽出来就有个烟灰缸,抽烟倒是挺方便的。车子里的气味挺清新,并不像刚买的车子那样,有股闷沉的汽车味。
上官移山总算彰显了些创业有成者的样子。下车之后,司机开着车走了,期间一直没跟我说过话——地方虽然说远,其实只是按步行来说,按开车而言,只不过半个小时的车程。我俩到了一间貌似很大的公寓楼。上官移山的家住在二十多楼,按她的话来说,她本来想买楼层稍微低一点的房子,但觉得既然住楼了,还不如住高一点,空气也清新,夏天也不招蚊子。我觉得她说的话很有道理。